Page 80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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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 第三期
摘 要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自 96 年底制定公布以來,將近十年,迄未有效施行。此項參照著
作權法基本概念為基礎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護制度,一方面使原本公共所有之原住民族傳統智
慧創作成果,透過認定登記制度,重新受到永久保護,引發利用人質疑,另方面又因必須經認定登記始
能取得保護,其無溯及效果,且保護範圍僅及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等文化成果之表達,不及於相關
概念、方法或近似表達,未為原住民族所滿意。
本文從檢討我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立法政策,觀察從條例通過迄今各方所作之努力
與協調,同時依據實務發展案例,提出幾項具體修正建議,期待使該條例所揭櫫之精神,得以有效落
實。
關鍵字: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著作權、智慧創作專用權、智慧創作財產權、智慧創作人格權
壹、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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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以下稱「本條例」)自 96 年底制定公布以來 ,將近十年,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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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 10 月底公告 7 件認定註冊案 。這項參照著作權法基本概念為基礎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
護制度,一方面使原本公共所有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成果,透過認定登記制度,重新受到永久保
護,引發利用人質疑,另方面又因必須經認定登記始能取得保護,其無溯及效果,且保護範圍僅及於原
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等文化成果之表達,不及於相關概念、方法或近似表達,未為原住民族所滿意。
本條例的制定內容,對既有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產生衝擊,也未達原住民族傳統觀念下之法制期
待,實為本條例久久無法落實之主因。總統蔡英文於 105 年 8 月 1 日之原住民族日,以總統身分代表政
府向原住民道歉,其中,特別強調將於總統府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尤其以國
家元首身分親自擔任召集人「與各族代表共同追求歷史正義,也會對等地協商這個國家往後的政策方
向」,「對於現代法律與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有些格格不入的地方,我們要建立具有文化敏感度的『原
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透過制度化的設計,來緩和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和現行國家法律規範之間,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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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繁的衝突。」 這項宣示點出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與現行國家法律規範之不協調,顯然對於本條例之修
正,帶來可以期待之樂觀。
本文從檢討我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立法政策,觀察從條例通過迄今各方所作之努力
與協調,同時依據實務發展案例,提出幾項具體修正建議,期待使該條例所揭櫫之精神,得以有效落
實。
1 本條例曾於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第 2 條,將主管機關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為「原住民族委
員會」。
2 截至 2017 年 10 月底,原住民族委員會已受理 110 申請案,僅於 106 年 10 月 25 日審定註冊公告 7 件,取得
「智慧創作專用權」。請參閱「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檢索
系統」http://www.titic.apc.gov.tw/,106.11.07.最後點閱。
3 蔡英文總統向原住民道歉全文,http://www.president.gov.tw/NEWS/20603,106.09.10.最後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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