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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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 第四期
壹、前言–問題的提出
自從臺灣第三次政黨輪替以來,轉型正義成為了新政府口中所要推動的重要政策之一。事實上在去
年新一屆立法委員就任後,擱置已久的轉型正義的問題突然成為了多位委員關注的焦點。有委員召開追
討黨產的座談會,有委員說要公布過往白色恐怖的檔案,也有委員要廢掉國父遺像,當然也有委員質詢
的時候提到了原住民過往備受歧視的問題、也有立法委員連署暫緩實施新課綱的、也有立法委員要廢掉
紅十字會法。實際上來說,這些都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轉型正義是在國家民主法治化,針對過往非民
主法治時代政府違法以及不合民主法治的作為的改正、檢討與補償。藉此一行為使國家從過往的不公不
義中走出來,而迎向新的政治年代。
而原住民作為這個島嶼最早的居民,長期以來卻受到不同時期政府的高壓統治,以國府為例其承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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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此前日本時期的高壓手段,但卻又試圖的以文化上的手段同化原住民 。在此之下,原住民族失去了
土地、經濟生活、文化甚至尊嚴。而這樣的狀況隨著時間有了變化,原住民族有了自決的想法,而開始
了原住民族運動。而長期的抗爭最終得到憲法上原住民權利的規定,但這樣的規範並不足以確保原住民
族地位被重視。而在國家民主化,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後,轉型正義從口號變成了一種可能,原住民的問
題在此也應該被重視。而在2016年政黨輪替後,轉型正義從單純的民進黨政見變成了有實現的可能性,
而蔡英文總統也在當年八月一日原住民族日,即上任後的幾個月即代表政府向原住民道歉,但其後關於
原住民轉型正義一事卻不如想像中的順利。其後並為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問題是否納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而有了紛爭。不過在組織上,總統於道歉之時,為了推動未納入一般轉型正義規範下的原住民轉型正
義,也頒布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設置要點,進而成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原轉會),不過這個任務編組的委員會到底能發揮怎樣的效果,與未來因
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後而必須要成立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或者是已經成立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黨產會),功能到底有何差別,而是否適合來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呢?
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問題千頭萬緒,或許無法一一的回應,可是進來爭執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傳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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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與土地的紛爭 。關於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其實歷年來原住民族委員會都有調查 ,所以其實對於傳統領
域的範圍已經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除了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中有關規範內容的爭
議外,整體的原住民族所關心的土地問題或者其他相關的轉型正義的問題,是否能透過元轉會這個組織
來解決呢?本文將從臺灣原住民概況說起,再就轉型正義內容以及原住民轉型正義的目標來作說明,在
此之後,則討論我們上述提及幾個委員會的性質與功能,以及作為轉型正義組織的妥當性。
1 羅傳賢,基於國父民族主義之臺灣山地政策,政治文化第 4 期,1986 年 6 月,頁 76-89。李建良,淺說原住
民族的憲法權利,台灣本土法學第 47 期,2003 年 6 月,頁 116。
2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3214(最後瀏覽:2018 年 4 月 11 日)
3 https://www.apc.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5FC6DA1C91974642(最後瀏覽: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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