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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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4




                住民,不得在他們自己地區以外追趕任何華人,去查看有沒有人頭稅單等,只能在
                他們自己的地區內追查。
                    1650年7月29日,在熱蘭遮市鎮發生華人與當地居民的房地產的產權糾紛,因
                為他們大部分的人還沒有他們房屋的所有權狀,而且以前房屋的測量也不完整,跟

                現在的情況不符,因此發佈公告,命令所有的人,要持現有的產權憑據,儘快至祕
                書那裡登記,以便領取完整的所有權狀(江樹生 2002b:154)。
                    荷蘭在1650年進行戶口調查,福爾摩沙有315個村社,總計68,675名原住民歸屬
                公司統治。此外,還約有15,000名華人住在這島上。最近這些華人使公司獲得可觀

                的收入,因為他們必須每個月繳納11,000張人頭稅單,每張支付1.5里爾人頭稅。
                    因華人大量湧入臺灣島而促進農業的發展,正可補償公司財務的損失。糖的生
                產意外地成功。1650年糖的產量超過12,000擔。只可惜得以運往日本的數量有限。
                在島上養蠶抽絲的工作停止了,因為沒有充足的人力。
                    巴達雅亞當局向公司本部「17人董事會」請示關於向福爾摩沙從事交易的華人

                抽稅之事。巴達維亞當局支持大員議會維持贌售的意見。贌售的收入是彌補龐大
                開支所不能缺少的錢。不過大員長官Nicolaes Verburgh認為要認真設法,使可憐的原
                住民免於被華商壓榨等惡行所苦是很重要的。長官曾下令規定,所有福爾摩沙人,
                為了要換得食物與其他物品,都得以鹿皮交易。1650年4月收到贌金64,680里爾。在

                雞籠與淡水的城堡狀況良好,有足夠的人員。在福爾摩沙的駐軍總人數為930入。
                「17人董事會」決定,該人數要擴大到1,200人(江樹生 2002b:180)。
                    1651年3月7日,在赤崁舉行第八次北區地方會議,村社中也有華人擔任長老,
                例如華人Lacco的兒子Lackoma,被選接替他父親當長老,因上述Lacco老邁不能再擔
                任這公職了(江樹生 2002b:186)。

                     荷蘭人為了防止鄭成功軍隊的進攻,開始在普羅岷西亞建造一座城堡,預算要
                開支2萬荷盾。這項經費的來源有一部分將來自華人婦女,她們以前免繳人頭稅,
                以後也要向她們徵收人頭稅。此乃因為1652年10月福爾摩沙的駐軍人數為 985人,
                荷蘭要將駐軍人數增加到1,200人所致(江樹生 2002b:286)。

                    由於郭懷一在1652年9月8日號召華人4,000-5,000人起來抗荷,結果失敗。福
                爾摩沙的原住民在那場戰鬥中殺死約2,600名暴動者,公司為答謝他們所表現的
                勇氣和忠誠,贈送他們布料像棉花布和niquanias布(為東南印度科羅曼德爾海岸
                [Coromandel Coast]產的青白色棉織物)(石田千尋 2014:25)。而且為了要慶祝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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