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原住民族文獻第1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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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生活歷程書寫與政策對話
1980年代隨著臺灣本土化運動的興起,原住民族發動了一連串的社會運動,如
「正名」、「還我姓氏」、「還我母語」、「還我土地」、「原住民自治」等等。
1990年代修憲以後的諸多法政改革,如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的成立、各種專屬法律的
訂定等等,拓展了原住民「法政經濟」的存在,卻仍有不足。接續2006年原民會推動
《部落會議實施要點》、2009年卑南族Mangayaw大獵祭(含猴祭、除喪)登錄為縣級
文化資產民俗類別,2016年頒布《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2017年《原住民族
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但是部落與執政者的
矛盾衝突卻從未停歇,如:2007年大獵祭成員因持槍遭到警察拘捕起訴,2010年卡大
地布遷葬事件、2017年知本光電案等。這些矛盾衝突常常迅速成為大眾媒體的報導焦
點,也迅速成為「學」的研究議題。透過「學」與國家政策、法律對話,呈現部落的
觀點與法律、社會價值觀的衝突,如何從國家法令、制度和政策面等,檢視卑南族的
現代適應與永續發展之道。如:章俊博(2016:181-220)〈從Papulu事件解構媒體報
導狩獵新聞的媒體反思〉、張至善、蔡念儒(2018:365-390)〈當代原住民運動與自
然保育的相遇:以卡大地布「守護知本濕地」為例〉、陳政宗(2023:191-224)〈捍
衛者之心―從三起卡大地布主權受考驗事件談起〉、林頌恩(2023:225-258)〈拒絕
在自己的土地上不受尊重―從反遷葬到追思文化園區看卡大地布的抗爭行動〉等。
具有法學背景的賴俊兆(2023:259-284)〈當卑南族遇見大法官―從釋字第
803號解釋談起〉,討論狩獵文化權釋憲案,釋憲期間卑南族人舉行聲援行動、提
出補充意見書、投書媒體、接受專訪等,對於釋憲過程結果產生什麼影響。以上
研究者皆認為在政策制定、執行前充分溝通、與誰溝通、溝通手段,往往是政策
能夠得到信任與正當化的主要原因,而目前卻對於族人缺少溝通與尊重。古珮琪
(2016:127-180)〈民眾需求與官僚代表性:初探卑南族人對公務人員之特質期
待〉,即提出族人期待公務人員應具備文化素養、文化認同與多元文化能力。
另,賴俊兆(2016:221-274,2018:305-334)〈「找回教育權」的行動實踐
與法律分析:從卑南族花環部落學校談起〉、〈卑南族自辦民族學校芻議〉,討論
Pinuyumayan 教育政策,從卑南族花環部落學校創建,接續設立臺東縣南王Puyuma
花環實驗小學,卑南族教育在政策法令的空間裡開創、展現了更多的實踐可能性,
透過這些經驗過程的累積,嘗試探究卑南族自辦民族學校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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