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7 - 原住民族文獻第1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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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民族社會與文化研究者的筆者來說,其實一股氣忍在心底,多年來仍受到老不消
                去的干擾。
                    書名當然在會議上就有提及商議,主編以條列式揭舉被書寫到的日、韓、中、
                馬、斐、土、以及美國等各國,筆者深不以為然,最主要是臺灣消失了。想當然

                爾,它就不受質疑地被放進中國範疇裡頭。筆者多回抗議,但,當時情境下,多數
                人似乎不甚了解,自己國名也有「中華」一詞的臺灣代表,何來如此激動。寡不敵
                眾,最後就是一本書裡頭明明有臺灣研究論文,卻也無從顯現於書名上。每每見著
                此書,身為作者之一,遺憾甚深。

                    其次,會場上就是ethnic(族群/族裔)貫穿到底。因為全書的關鍵論題為相
                較於minority(少數)的majority(多數)到底是如何被建構而成的,所以,書寫
                上常見的ethnic minority(少數族群),就被自動選擇來相應ethnic majority或稱其
                為nation(國族)的主要成分。在臺灣,也是1994的同年,經總統4月間於屏東山
                地文化園區舉辦之原住民文化會議上宣布承認「原住民」的正名成功,接續即開

                始各級律法和教育措施的調整增補。這個結果得來不易,也就是原民與各方響應
                者早已努力多年。筆者在國外會議上,遇到相關討論課題,往往即會引發自己對
                indigenes或原住民之本體概念價值的維護思維。此回夏威夷會議正是如此。筆者主
                張,indigenes才較合乎我們多篇觸及各地本土原生族群政治崛起文章的正題,至於

                ethnic該字太過中性無力,畢竟,不少非原住民群體者,也是ethnic,把indigenes塞進
                ethnic裡面,原民主體便消失無蹤。不過,主辦者和部分學者認為,ethnic較宏觀,
                可以涵蓋indigenes,同時,他們又說,嚴格說起來,indigenes其實也是中性表述。最
                後就是決議維持ethnic的通釋全場。事實上,該書大半就在談indigenes/原住民,可
                惜出版快三十年了,卻也少見國際原民學術領域將之視為重要必讀文獻。主因正是

                indigenes強與ethnic競爭,最後爭輸了。
                    關於indigenes的中性屬性問題,筆者也有意見。本人一向建議在過去原民長期
                被動沒聲音時代,即應稱其為aborigines/土著,而經由自體發起社會運動爭取權利
                起始,就應轉為indigenes/原住民。前者在殖民帝國主義擺布下,默聲了數百年,

                而後者則出現於上世紀中葉,其聲望之勢綿延至今。不過,若對應於夏威夷會議的
                討論過程與結局,似乎所謂聲望之勢,又顯得蒼白。只要回到學院成員的場域裡,
                中性客觀原則立即主導場面。當然,學術研究講究科學理性與客觀分析。只是,太
                過於形式主義的客觀中性,卻也可能帶來蒙蔽。筆者的意思是,既然原住民的社會




                (277)                             爭一個 indigenes/原住民位子─ 1994 夏威夷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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