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0 - 原住民族文獻第13輯
P. 350
與應用於現實情況。
於此,諸多學者試圖在哈伯馬斯之基礎上,提出或建構多元公共領域之必要。
Fraser(1990)從現實社會中存在多元公眾著手,在Habermas原有公共領域概念下區
分強公共領域與弱公共領域,一方面仍維護公共領域作為民主社會政治參與論述的
有效性,另一方面亦是確認了多元且多層公共領域之於民主社會的必要性。對公共
領域保持著多元且多層次的認識觀,便是要突破布爾喬亞公共領域那種強調公/私
而忽略性別以及其它從屬群體的盲點(Fraser 1990)。Baker(2008[2002])以複合
民主論稱之具有上下層次、平行層次存在多元公共領域的政治參與現實,設想個
人與群體將可以、也必須擁有合適的領域與適當的傳媒機制,個人與群體在其領
域內部互動協商共同善之內涵,同時對外與其他群體共同參與政治協商整體社會之
共同善。
後期,Habermas亦強調多元公共領域應被理解成高度複雜的網絡,可能是在
地理空間區分成國際、國家、地區等多樣且重疊的領域,也依據不同的功能、議
題重點、政治領域等形成特定公共領域,又或是隨著人們在此些公共領域中互動
的密度、公共領域其組織的複雜度或是涉及的範圍,公共領域亦有不同層次,諸
如咖啡館或是街頭互動的「插曲性」公共領域,劇場演出或政黨大會等「有部
署的」公共領域,或是,全球性讀者與大眾媒體構成的抽象公共領域(Habermas
2003[1992])。
若從更廣大的全球性視角來看,Curran(2002)則以Habermas公共領域概念為
基礎,描繪了以媒體類型為中心的多元民主媒體系統,此模型以公共服務電視為中
心,社會市場部門、私人部門、市民部門、專業部門圍繞其外。其中,社會市場部
門指的是由政府支持但在一般商業市場中營運的少數族群媒體,協助少數族群媒體
之政策有三類型:一是增進少數族群製作者進入市場,二是藉由提供育成資金鼓勵
建制媒體,三是透過扶植性補貼維持少數族群媒體之營運。換言之,我們對於公共
領域概念的理解應該視其為既是多元亦是多層之社會空間。
不過,Garnham(1992)提醒到,公共領域作為一社會空間必然會受到政治與
經濟之影響,僅是認識到存在多樣的自主公共領域是不充份的,對此,我們仍需要
一種廣大範圍公共領域概念之存在,同時,我們也接受此大公共領域是由一系列次
要公共領域構成,每一個次要公共領域依照其政治結構、媒體系統、以及概念和利
益所構成。循前述討論,吾人將合理設想原住民族媒體公共領域之存在,然而,當
62 原 住 民 族 文 獻 | 第 六 十 一 期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