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8 - 原住民族文獻第1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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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被認定美麗奪目之遊行隊
                                                     伍出現,立即可以看到有個人或偕
                                                     其親友,擠到遊行路上非常靠近表演
                                                     者之處,再要求他人為其拍照。如此

                                                     一來,攝影留下的紀錄不會是單單活
                                                     動人物本身,而是觀光客進入鏡頭核
                                                     心,而其身後的漂亮在地異文化特色
                                                     裝扮者,就成了背景附襯的項目(圖

                                                     1與圖2)。此一現象,凡有大活動,
                                                     就到處可見,從外在角度看之,其實
          圖1 觀光客搶著與遊行隊伍合影                            頗為突兀,也對活動的進行產生不小
          (圖片來源:謝世忠攝於景洪,2011/4/14)
                                                     干擾。不過,人們就是樂此不疲。
                                                         異文化對於到訪者來說,其實只

                                                     是背景,有如到此一遊之標記。標記
                                                     可以帶走,也能同時留下,君不見常
                                                     常有在名勝古蹟四處刻字紀念的事蹟
                                                     或新聞。刻字像似征服佔有此地,

                                                     永遠去不掉。帶走則以相片或影帶
                                                     炫耀他人所沒有的經驗紀錄,像是紀
                                                     念品帶回送人,其實是在彰顯自己有
                                                     而你沒有之優於對方的證據。到了異
          圖2 一定要留下自己與被觀光地區之特殊
          活動合影的紀錄                                    國,就找地標當背景,見著異族,就
          (圖片來源:謝世忠攝於景洪,2011/4/11)                   以人當伴景,而且極力要求務必要穿

                                                     著奇裝異服,才合乎作為景之一角的
                                                     資格。
                 場景轉至臺灣,來到我家。筆者翻閱家裡父母舊藏相簿,不經意發現了二張連

             續拍下的照片(圖3與圖4),那是家母年輕時與友人同遊應該是日月潭邵族時稱德
             化社或水社化蕃的留影,攝影者是當時男友,也是後來的家父。四名來自城市的青
             春少女合影,後頭正是在地舞團圈圍演出的時刻。很顯然地,那是原本應站在外圍
             觀看的表演,結果發現景象異色美麗,趕緊集結跑進去以期作為背景拍照。這是和




             90      原 住 民 族 文 獻 | 第 六 十 一 期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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