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8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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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的湖面,對泰雅族人而言,絕非單純的北臺灣水源地。它覆蓋著被
淹沒的家園與記憶。半世紀前,這裡原是「魚」米之鄉,依傍河階地,稻穀飽滿,
魚蝦豐足。族人依循gaga/祖訓,以魚簍、竹籠、網具捕撈,維繫著家庭與社群,
是自然互信共存的權利。這正是「還筌於民」的日常景象。然而,1963年水庫蓄水
後,一切戛然而止。家園與農地沉入湖底,小溪化為大湖,熟悉的溪谷與魚群連結
被硬生生斷裂。國家政策將水域劃入「水源保護」的管理體系,全面禁止垂釣。族
人若下竿,往往會因法令而受罰。於是他們不斷陳情,強調此地原本是祖居領域,
盼政府解除禁令、發放「釣魚證」。然而,真正被切斷的,不只是行為的權利,更
是以魚筌為媒介的生活秩序。
多年協商後,今年六月,水庫主管機關首度同意有條件開放。這項開放帶著層
層限制:限定祭儀期間、限定對象為水庫周邊列冊的214位原住民、限定在奎輝、
溪口、松樹林等三處碼頭垂釣。這是水庫建成一甲子以來的首次突破,卻也顯得低
調與小心翼翼。主辦單位必須為列冊人員投保,並簽署「與水共存的行動承諾」
(圖3),其中包含「釣魚節制、尊重魚
期、減少污染、分享魚獲、保持岸邊清潔」
等原則。這些內容與泰雅族的gaga/規範
相呼應,即「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分享
共好」。
然而,從主管機關角度看,這場活動
也有不同的意義。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
分署江分署長致詞時強調(圖4):石門水
庫完工至今已逾60年,對當地泰雅族生活影
響甚深。水庫是一個限制區域,到了1990年
又依法公告水庫範圍,管理強度更高,在這
個範圍之內禁止垂釣是原則,例外才開放。
直至地方陳情、民代奔走,才促成這樣的例
外。只要不影響水庫營運與水質,主管機關
圖3 活動設置之「與水共存的行動
是願意與泰雅族傳統漁撈文化相互結合,尋
承諾」
(圖片來源:李慧慧攝,2025/8/5) 求兼顧安全與文化的雙贏局面。期望這是好
的開始,未來能持續推動,讓水庫與族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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