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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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字的邊界翻土:

             原住民青年作家的混語書寫



             蔡佩含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I.  前言

                 九○年代「原住民文學」開始在學院中被討論、界定的時候,「書寫語言」便

             一直是受到高度關注且爭相論辯的焦點。當時浦忠成提出以原住民相關題材為範圍
             的「題材說」(浦忠成 1996);瓦歷斯‧諾幹提出「語言說」,認為母語是不可棄
             守的據點,若捨棄「母語」的起跑點,原住民文學將成為臺灣文學的一個支派,永
             遠無法成為道地的中心文學(瓦歷斯‧諾幹 1992);孫大川則認為扣緊身份認同,
             是該階段讓原住民文學最能保有書寫彈性且最不設限的方式,並認為過度堅持只使

             用母語書寫,也容易落入本質主義的陷阱,主張將漢語視為工具,讓原住民族的書
             寫更積極地介入漢語市場(孫大川 2000)。
                 論者如瓦歷斯‧諾幹過去曾憂心原住民族使用殖民者語言「漢語」為書寫工
             具,或可能因語言位階的不平等,將更失去原住民族的主體性,或有被收編的可能
             性(瓦歷斯‧諾幹 1992)。但另一方面,這些以漢語為工具的文學作品,卻也是

             原住民族從過去被觀看、被詮釋的殖民歷史裡,重新掌握第一人稱的敘事權,為自
             我、為族群發聲的契機,成為原住民族與臺灣社會的重要溝通橋樑。然而八、九○
             年代的原住民作家在借用漢語書寫時,往往面臨語言及文化翻譯的難題,因無法將
             自身文化及母語直接轉譯為漢語,而產生族語/漢語夾雜的獨特書寫方式。族語穿

             插在漢語的行文中,一方面有高度的宣示意義,彰顯族群身份的主體性,還有讓母
             語存續的使命感;二來也是因為書寫母文化需擔負起一定程度的責任,具有相當的
             嚴肅性,作家們往往因擔心傳達的意思不夠精確,在使用漢語詮釋之外,會再另
             以夾註族語的方式搭配漢語書寫,例如書頁註腳、漢語翻譯後再括號標示族語、




             08      原住民族文獻 | 第六十三期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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