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1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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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家事傳統慣習納入實 ► 一、前言: 原住民習慣法與法律多元
證法之研究及建議- ► 二、研究方法
自兩則家事調解案例觀之
1.將家事調解視為一個「半自主社會場域(semi-autonomous
social field),於南投地方法院家事庭進行家事調解觀察
靜宜大學法律系 2.透過梅子鄉調解委員會主席的協助,針對梅子鄉(匿名)具有
布農族身分的調解委員、前調解委員、調解委員會秘書,
蔡穎芳 以及於部落中擔任排解糾紛角色的村長,針對其中一個調
解個案,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
3.於部落耆老見解的質性資料收集部分,則係以座談會(焦
點團體法)的方式進行問題討論,請當地一位調解委員協
助進行族語口譯。
三、南投地方法院家事庭之
家事調解觀察—以兩則案例為例
►「103年度司家調字第215號」家事事件 ►四、梅子鄉布農族人對「男性族人於妻子離
婚時,向女方請求當初婚禮所送豬隻的花費
賠償」傳統慣習之看法
►「104年度司家調字第228號」家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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