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1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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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家事傳統慣習納入實                                   ► 一、前言: 原住民習慣法與法律多元
                        證法之研究及建議-                                 ► 二、研究方法

                     自兩則家事調解案例觀之
                                                                  1.將家事調解視為一個「半自主社會場域(semi-autonomous
                                                                    social field),於南投地方法院家事庭進行家事調解觀察
                              靜宜大學法律系                             2.透過梅子鄉調解委員會主席的協助,針對梅子鄉(匿名)具有
                                                                    布農族身分的調解委員、前調解委員、調解委員會秘書,
                                 蔡穎芳                                以及於部落中擔任排解糾紛角色的村長,針對其中一個調
                                                                    解個案,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
                                                                  3.於部落耆老見解的質性資料收集部分,則係以座談會(焦
                                                                    點團體法)的方式進行問題討論,請當地一位調解委員協
                                                                    助進行族語口譯。








                      三、南投地方法院家事庭之
                    家事調解觀察—以兩則案例為例

                 ►「103年度司家調字第215號」家事事件                           ►四、梅子鄉布農族人對「男性族人於妻子離
                                                                   婚時,向女方請求當初婚禮所送豬隻的花費
                                                                   賠償」傳統慣習之看法
                 ►「104年度司家調字第228號」家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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