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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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林明昕教授回應:
您提到的問題也是我的一些感慨,其實原住民就法治來看,你可以全球去比,
可以排名前三名,民主法治,有些做法其實是獨步全球的,像比如說是原民特考,
全球大概找不出第二個。可是我們現在原住民法律修法已經不是問題,我們那們
多很有力量的立委,可是我們最大的問題是力不足以執行。原因就是在很多法治
的建構裡面,很多的法裡面我們並沒有弄上罰則,像我們在協成原住民教育法的
時候,罰則原先是有,後來被抽掉了,還有其他本來都有罰則的,後來都被抽掉
了。我們那個法問題就是那個武器就不夠了。變成是它是特別法,可是在適用上,
很多政府單位反而優先適用一般法,再考慮原住民機關法,跟教育法。
所以我們立越多的法,我們挫折感越大。我們不是執行了那麼多的東西嗎,
結果我們改變了沒有?對不對。所以我們現在在立法上的技巧要展現我們這個,
還有執行的力度方面的機制設計要考慮到,尤其是在法律裡面放進去一些罰則,
這遵不遵守都無所謂。原住民教育法就是這樣,他不遵守你又能怎樣?對不對,
就不能這樣,所以原住民基本法其實內涵在全球來講是滿不錯的,可是問題是好
像都是個原則,框架性的東西,道德性的勸說而已,理想的追求。但實際上執行
力、實踐力是很大的問題,這究竟是屬於我們內部的問題,還是跟政府整個本身
都有關係。
參與者 C:
謝謝主席,我第一個請教林老師,可能是定質的問題,基本上如果說法的,
法性、法格先確定下來的話,有他們的位階,基本上是上位的會比較好。那再來
是法位、法階當然就應該不成問題,當然如果是細節法意是不是就比較可以確定。
第二個我請教第二個高老師,可能是定性的部分,不好意思那個 segmentation,
您在國外的時候,它是零碎化呢,還是明確化?另外一個非常簡單,如果公法人
的話,我們又借行政法人化,行政法人化會不會是一個解方,當然我是借用社團
法人、財團法人還有行政法人,因為國家,剛您有聽到,鄉園,所以國鄉,因為
您認為大概是鄉民組織,那右邊是家園,這四個方格似乎可以用,最後你至少,
那個處長早上跟您打招呼了齁,我請問一下我今天把這個,我如果把它改成自決
的話,我把自治改成自決,您會不會認為這必須要重新來過。就是定性和定質,
那當然自決、自主兼具的話,自決和自治兼具的話是不是就是自主?麻煩引導,
謝謝。
參與者 D:
大家好,我是行政院政務顧問伊凡諾幹 Iban Nokan,那我們說後原住民族解
放運動,或者是權力運動它的目的很大的一部分是在進行所謂的去殖民也好,或
者是要求國家要返還被剝奪的各項的權利,比如說從八零年代的原運開始要還我
土地、還我語言、還我傳統領域、還我名字,原住民的身分、族群這個證明等等,
甚至就是上禮拜我們在台大文學院有文物返還,文物表本傳統社會等等的。那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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