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承認某些事項,原住民族傳統規範亦應優先於一般的民事法或行政法規定,而在刑事 法規中亦應考量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因素等。在程序法方面,則可考慮以專法規範原住 民專業法庭的設置與活動,推動涉及原住民事件之專屬管轄立法,乃至配合原住民族自 治,以法律創設自成一格的原住民族法院體系,如此原住民才有尊嚴。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