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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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地男人)』的諺語,是台灣每一族群狩獵觀念。




               4.  卑南族大獵祭狼煙事件-漠視部落歲時祭儀

                   卑南族八社十大部落年祭-大獵祭(mangayaw),期間知本卡地布部落獵人遭森林
               警察暗夜追趕、搜身消息,而群情激憤地施放狼煙準備出草。包括知本等聚落 60 餘名

               卑南族人齊聚發出怒吼,直呼猶如白色恐怖再現,要求森警及相關單位給個交代,否則
               不惜發動激烈抗爭,並到台東縣政府前跳戰舞,準備出征爭取原住民權益,捍衛原住民
               馳騁山林的權利,之後更催生狼煙聯盟,希望立法院能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還給原住

               民傳統領域。過去原住民歲時祭儀,表現出一年四季運行而行事,是人與自然環境和諧
               互動的體現。由於原住民傳統生活,多半依賴農耕及漁獵維生,相信活動的順利與否受
               神靈與祖靈庇佑與保護,因而舉辦原住民的歲時祭儀,因歲時祭儀中所體現出來的是每
               個族群的信仰、社會組織、傳統生活與禁忌等文化內涵。例如阿美族河祭與海祭、達悟
               族飛魚祭、布農族的打耳祭、排灣族的五年祭、泰雅族的祖靈祭、賽夏族的矮靈祭等祭

               典,在在顯示每個族群傳統生活脈絡。因此,在此案件中大獵祭是卑南族人每年最重要
               祭典(歲時祭儀),長老帶領年輕勇士上山狩獵,傳承狩獵技巧,並將卑南族群之傳統
               文化、歌謠傳續下一代,狩獵成果則帶回部落分享給所有家庭。族人在土地倫理之認知

               上認為土地不是占有,是生活,土地是呼吸、歷史、生命,也是母親。在整個事件後卡
               地布卑南族認為法律無法定義尊嚴的價值,政權無權否認部落族人的存在,部落族人變
               得更團結與維護其主權。

               5.  採集(石版建材、溪流石頭、森林副產物、漂流木等)


                   過去原住民使用之素材大都以部落周邊環境上素材主要選擇,例如建築家屋魯凱
               族、布農族、達悟族、排灣族(石版屋),賽夏族、泰雅族(桂竹)等。因此,過去都以當
               地素材為主,且不浪費資源為主。當然在森林副產物之採集使用亦是如此,原住民族善

               用祖先遺留之資源,在任何情況下受到祖靈及 Gaga 之約制。所以對其自然資源的取得
               係以尊重與敬畏心態與之相處。因而在任何族群中對於採集石版建材、溪流石頭、森林
               副產物、漂流木等相關素材,完全端賴自用或部落公益使用等機制,畢竟祖先傳承下之
               生態智慧告誡族人們珍惜與保護,且未曾擁有私利的行為。然在社會問題上仍清楚看出
               原住民因自用或部落公共利益觸及有關法律問題,嚴重者付出嚴厲代價(牢獄之災)。即

               使相關法律明確,如森林法第 15 條所明定「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
               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甚至原住民基本法第 19 條規定:「原住
               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據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

               物或採取礦石等非營利行為」。但相關機關仍漠視,無動於衷,顯然在中華民國憲法框
               架下之相關原住民族之法律,仍無法全面實施與推展,也未曾好好學習並懂得如何尊重
               台灣原住民族基本權益。

                     上述幾個面向上點出些許問題:(一)未來政府應審慎考量相關執勤人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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