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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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檢察體系、行政人員等)對族群文化、社會組織、歲時祭儀、重大祭典及慣習等
               應納入國家法之體系中,讓相關人員都能認識或尊重多元文化差異,以利有關人員處理

               族群問題。(二)原住民族未來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物資,政府應尊重原住民
               傳統文化(普世價值)。依照原住民基本法及森林法相關規定與部落集體意識,以符合
               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及生活慣俗之期待。(三)尊重多元文化與差異,以消弭相異族群間
               文化衝突,促進社會多元價值。(四)尊重原住民族自然主權,政府應儘速通過原住民

               族自治法,明定在一定土地領域內享有管轄權,並訂定符合傳統慣習法律。(五)未來
               部落設立族群簡易法庭,簡易法庭應參酌族群傳統慣習,並給予些許效力(如部落服務
               或講習)等。(六)原住民從歷史記憶中累積種種不滿情緒,觸及原住民自然主權、土
               地權、文化權、人權等的議題,易招致族人反彈,政府應積極態度與此議題協助原住民,
               以期達成共存、共榮與互惠原則。





               結論


                    全球原住民生活區塊大都為生物多樣性維持比較完整地帶,如亞瑪遜雨林區、非洲
               原始叢林區及台灣高山森林地區等。其主要原因乃原住民傳統文化中顯示出對自然生態

               及森林資源擁有著豐富的生態保育機制和資源之永續觀。同時全球趨勢亦逐漸認同少數
               民族於生態保育重要角色扮演,且希望原住民能成為自然資源的管理者和經營者。因
               此,原住民之狩獵意義除維持一般生計需求外,另一層意義為訓練未成年男子膽識及認

               識傳統原住民狩獵文化,更深層意涵是如何學習維繫族人與自然永續相互依存關係。當
               中就有許多禁忌。例如狩獵有一定狩獵季節、狩獵前更有嚴謹狩獵儀式(占卜(鳥占
               ssiliq))。另外動物繁殖期嚴禁止狩獵,或不獵捕懷孕、幼小動物一定放生,捕獵數量足
               夠,就不能在獵捕。此些種種乃是過去祖先重要規範。其主要原因是讓動物在山林中生
               生不息,族人能夠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來源,這就是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尊重

               生命與生態保育。
                   近年來社會層出不窮之狩獵議題頻傳發生,主要也是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與族人生

               態保育觀之欠缺認知,以致原住民之狩獵行為被污名化或聲稱假藉維護傳統知識及歲時
               祭儀,行濫捕之實。另外許多原住民觸及相關司法議題之處理,最終仍須回到原住民生
               活場域與國家法律制度,尋求解決之道。例如在既有法院體系裡,設置原住民專業法庭。
               然此專業法庭辦理案件,應為(1)涉及原住民保留地的民事及行政事件。(2)被告為
               原住民、或犯罪行為地在原住民保留地之刑事案件,期使法院於適用刑事實體法時,斟

               酌原住民被告在種族文化歸屬上所具有特殊性或考量原住民保留地對於原住民族特殊
               意義。

                   另建議未來司法機關應舉辦有關原住民相關法制、原住民文化、傳統知識、社會組
               織及歲時祭儀之研討會,並敦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進行原住民傳統規範、原住民習
               慣之調查,以及有關機關確立法律扶助等制度,以配合未來專業法庭之設置。為徹底解
               決原住民族在司法上面臨問題,還須仰賴立法機關積極立法與修法。在實體法上宜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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