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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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子女的歸屬
從學者的分類到阿美族自我的分類作討論,可以發現阿美族部落的區隔仍十分顯
著,阿美族的社會運作也以部落作為單位,顯示出阿美族部落意識的強大。
貳、集會為中心的部落文化
阿美族人是典型的母系社會,女性在親族社會中有優越之地位,男子則處於從屬之
地位,男子乃著力於政治權力的擴展,其嚴格而完整的集會所制度與年齡階級組織,奠
定了部落組織之基礎。
阿美族的政治組織建立在集會所(集會所制度、年齡階級)文化之中,集會為政治、經
濟、教育、文化中心,(圖一) 因此部落領袖亦由年齡階級為基礎。如;
(1)領袖的制度:
集體領導,年齡階級分青年組、壯年組、老年組,青年組最高級為 mama no kapah
為青年組的領導階層,對部落內事務有決定權(平時),對下級有管教權。這一青年組的
領導權是自然形成,每人都有機會隨自己同級團體升入該級,形成集體領導的組織階
層,由內部再產生一位領導人。
Kakita’an(部落領袖)也受年齡之限制,普通要進入 Isefiay(長老階層)之 malitegay(老
人)才有資格擔任整個部落之 Kakita’an(領袖),如果這位 Kakita’an 不能視事行使職權(生
病或死亡),就由 Isefiay 最高年齡階級中共推舉一位,交由各年齡階級到集會所聽其演
講(mikimad),然後大家表示認可,如果有少數人不同意,只好少數聽從多數。
部落
Niy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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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 集會所 海
Lotok Sefi' Riyal
圖一阿美族傳統社會以集會所為中心
資料來源:蔡中涵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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