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356

心,家族的成員大家庭有 faki(伯伯、舅舅、叔叔)、ama(爸爸)、ina(媽媽)、kaka(哥哥)、
               kaka(姊姊)、safa(弟弟)、safa(妹妹);小家庭只有 ama(爸爸)、ina(媽媽)和 wawa(小孩)。

                                                             ,
               阿姨和姑姑凡是年長的女性都稱為 ina(媽媽) 而                          mamu(馬蘭地區稱為與孫子女之稱呼相
               同)祖母(馬蘭地區稱為 fufu 與孫子女之稱呼相同)。因此,可以看出阿美族的家族觀念是
               以 loma’為中心以媽媽為主,男女分工。(圖二)












                              高山—                                              海洋—
                                            山                         田
                              男性狩           地 —                       地 —      男性漁撈
                                            女         家—女性            女
                              獵             性        (飼養家畜)           性        Riyal
                              Lotok         耕                         耕
                                                                      作
                                            作







                                           圖二阿美族男女之社會分工


                                                   資料來源:蔡中涵繪製


                    因以母系為主也形成以母系繼嗣的財產繼承制度。爰此,Marinina’ay(母系親屬集

               團)成為母系系譜的血緣關係發展之重要根源。我們從 Marinina’ay 一詞分解來看有助
               以理解阿美族的母系親屬集團及其財產繼承的關係。前綴 ma-有相互促成的動詞形態,
               中綴的 ni-意為誰的…,ay 是形容詞形態,指聚集在一起的人,可以是單、複數,其詞
               根為 ina(媽媽)。因此,marinia’ay 是指以母系親屬為同一根源形成的家族集團,包含本、

               分家關係之 loma所組成的外婚團體,親屬集團各自以家為構成單位,因此家的成員也
               包含自其他親族集團贅婚進來的 kadafo(女婿)。

               Ngasaw(親屬集團)


                    一般來說 ngasaw 一詞也譯成氏族,是指同一祖先或其祖先來自相同故地所形成的
                                                                                    12
               母系親屬團體。氏族在東海岸及馬蘭非常發達,南勢阿美族較少。   近年來東海岸阿美



               12
                有關阿美族氏族可參考:移川子之藏著『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類學研究
                 室調查,昭和十年(1935)。

                                                           352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359   360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