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2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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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時候,一定要得到原住民族的同意,那同意的時候如果有碰到困難,人家可能就
想說,我就不要用好了,不要用的時候,可能在文化傳承上多少都會受到一些影響,這
個是在我們現行法裡面可能碰到的問題。那麼在大陸他們碰到什麼問題呢?他們想說用
國家的方式來保護,這是一個方式沒有錯,可是在大陸他們也有到實地去做調查的人,
他們發現說政府保護一個,那一個文化就凋零了,什麼因素呢?他沒有講得很清楚,可
能是商業利益過強,或是我們常常可以想像得到的是說,如果政府的保護過多的時候,
那個創作性可能因此就減少了,如此剛才講到我們文化的保護是希望它能夠活化、傳
承、再生、不斷的更新,但是現在如果期待政府的保護過多時,其創作能力可能減低,
多少會受到影響。因此,在這個保護的過程之中,你要問公的權利多強,私的權利多強,
確實都很重要,都必須去思考,如果都過強的時候,可能會有反作用的效果。現在李老
師所提到的一些贈與標章或團體商標的保護模式是可以考慮的,因為它考慮認識地理標
示的保護模式,就是說如果是證明標章的話,你只要符合我們這邊規定的一些條件,我
就可以給你使用這個證明標章,如果是團體商標的話,就是某一個地區的人來組成一個
團體,他們就可使用那個團體的商標,這個相對來講它執行的成本會稍微低一點,因為
不需要很清楚的去認定這個文化到底是屬於誰的,如果有好幾族他們都用到的時候,到
底真正是屬於誰,有時候認定會發生很多的困難。
我最近聽到有一個地方,他們對文化產業的努力,也許可以提供給我們原住民作為
參考。也許大家都知道泰山地區過去做芭比娃娃大概全世界80%都是泰山出來的,後來
他們因為產業外流所以芭比娃娃就沒有再做。可是當地人們都想說,我們曾經做得很
好,而且我們泰山是這麼小的地方,我們有沒有一種東西可以代表我們這個地方,所以
他們努力成立一個泰山美琪娃娃的文化產業。怎麼做呢?它就是用社區營造的模式,成
立一個社區發展協會,這個協會其實政府給予的補助非常少,但是他們自己彼此努力,
很多義工很辛苦的去做出他們自己的模型,跟芭比娃娃不一樣,他們就是用這樣子來推
動工藝美學的運動,後來他們每一個娃娃後面都有一段故事,也就是透過娃娃來呈現背
後的一些文化,結果到現在發展的還不錯。說不定我們在原住民地區也可以利用這種模
式,不一定期望政府給我們很多的補助,如果補助不多時,我們可以透過社區來發展,
透過服飾或是各種文化的東西來呈現文化,後面也都會有一個故事,這樣一樣可以達到
文化推展的效用。如果要靠法律的話是最迫不得已的方法。我們提到的一種證明標章的
模式、團體標章的模式、或是著作權的模式,每一個制度都有它的一些缺失,保護都會
有一些缺陷的地方,也多少要付出一些成本,而李教授所提出的這種方式確實是一個不
錯的方式,可以讓執行的成本降低,而且也讓人家可以看得出來,這個真的是代表原住
民地區的東西,而不是別的地方來的,這是一種很好的保護模式可以參考。事實上如果
用這種方式保護,在現行法已經有了,就是現行商標法已經可以用,我們不需要再特別
立法,目前已經有的原住民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還是一樣可以使用,但是它付出的代價會
比較高一點,兩者相輔相成的話,應該是可以考慮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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