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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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輝 經濟發展、自然資源利用與原住民族權利
邏輯上的疑問,但當民族主義劃定疆域建立民族國家(nation state),或是從殖民
帝國獨立建國,則民族主義便容易轉型為官方民族主義,引用原來殖民國家之現
代化發展模式以圖建立富強的國族,則往往造成對境內少數民族或原住民族之壓
迫,於是產生主流民族的國家與境內少數民族之間的衝突,在願望、利益、文化、
土地上產生的矛盾,最後主流民族以國家發展為名而犧牲少數民族,結果是造成
國家發展,少數或原住民族的反發展(Hennayake 1992; Little 1995)。其次,
國家發展主義援引西方發展理論早已為第三世界之依賴發展所批評,此處所要強
調者為發展理論之經濟主義指向,以經濟發展取代了其他面向的發展,其對原住
民之意涵為,即使統治國家計劃性地促進原住民族之發展,其經濟建設計劃仍是
國家主義導向,簡言之,原住民族發展最後還是讓渡給國家發展,這是因為站在
國家立場,而以經濟開發為主軸來規劃原住民族的發展,最後是經濟犧牲其他面
向而發展,發展的成果流向資本主義市場,也就是原住民族是這個規劃的失敗
者。作者在檢討有關現代或歷史上原住民土地問題之討論亦曾有類似之批判(汪
明輝 1998)。
有論者認為受統治之少數族群會受支配族群之國族主義(nationalism,或族
國諦建)運動之牽動而產生相對立之族群民族主義(ethno-nationalism),形成互
動性民族主義(interactive nationalism)( Hennayake 1992),其原因主要還是在於
以優勢族群為首進行之族國諦建(nation building)實包藏著族群終結(ethnocide
或民族滅絕)之運作邏輯(Hage 1996),換言之,族國諦建實際並不如理想中的
多族群平等共榮之局面,尤其 60 年代以後脫離殖民帝國獨立國家,優勢族群取
代殖民帝國之統治地位,進行新的族國諦建運動,不僅未能消除原殖民帝國對少
數族群施行之剝削、掠奪性統治,且為了國家發展、進步、統一或安全等目標,
進行更徹底之掠奪與迫害,形成內部殖民主義(internal-colonialism)( Stea et al
1984),國家發展之結果是少數族群走向民族滅絕(cultural genocide 或 ethnocide)
之矛盾困境(Stavenhagen 1990:85-92),因而導致少數族群之對抗性民族主義的產
生。
緣於過去世界上國家發展導致原住民族滅絕經驗,發現國家發展與少數民族
之利益衝突,目標不同,可知一般原住民尤其是所謂原住民知識菁英普遍存在的
國家主義(statism)意識型態,將原住民未來託付給國家發展或體制化之危險陷
阱,一方面這個事實甚少為主流社會盛行觀點所察覺或承認,面對原住民族滅絕
過程中之語言流失、土地流失、社會解體或價值觀改變等表象,往往以涵化
(acculturation)、社會變遷指稱,或以發展必然的結果帶過(Stavenhagen 1990:
87)。面對此種處境,以及國家發展主義仍然盛行之現實,台灣原住民為避免成
為國家發展的犧牲品,各民族實應建構出相應之民族發展(ethno-development)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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