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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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輝  經濟發展、自然資源利用與原住民族權利

                   之依附關係,及其土地大小、區位,展現許多與地方或區域不同層次有關之發展

                   性質,形成原住民族經濟發展之獨特性,亦即同時是全球的、國族的,以及又是
                   區域性的/地方的(發展)過程。(ibid.: 121)


                        更進一步來說,第一民族經濟發展具有七項關鍵特質,分述如下:



                   (一)        第一民族皆凸顯經濟發展的集體性途徑(collective approach)。


                   其目標有下列三項;



                   (二)        達成經濟自足,以作為第一民族實現(民族)自治的必要條件。


                   (三)        維護並強化(民族)文化、傳統及價值,且在每一個發展過程中,不
                   斷反應、展現這些企圖。



                   (四)        改善第一民族人民的社會經濟情境。



                   並採取下列三項步驟或過程(process)達成上述目標;


                   (五)        大體透過產業之創造與擁有,掌握達成前述目的之經濟發展過程之必
                   要控制程度。



                   (六)        在全球經濟中,創造長期具有獲利競爭力之產業。


                   (七)        第一民族內部及其與非第一民族間形成聯盟與合作企業之夥伴,以創

                   造可以參與全球經濟並獲利的產業。


                     此外,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儘管為國家內部經濟,如上述第一民族之經濟過程
                   可以展現其地方、區域、國族的以及全球之特性,實則其經濟發展之視野與思維
                   範圍,已經超越了國家體制框架之外。(ibid.: 122-123)



                        簡言之,民族經濟之存在發展,首須確認民族之存在,從而創造民族集體所
                   有、掌控的,而非印地安個體私有的經濟事業,民族經濟事業之目標為民族經濟

                   自足,進而實現民族自治,經濟與政治之自主自決相互包含、相生相成。民族經
                   濟不但不是與文化、傳統、價值分離,而是密切關聯,且要進一步維護與強調的,
                   民族經濟是在地的,然而民族經濟不但不脫離主流經濟,而是要在全球經濟系統
                   中找到定位,尋求與其他原住民族以及非原住民族形成對等夥伴之合作關係,創

                   造長期獲利之產業,藉以改善民族社會經濟情況,提昇生活水平。而確實,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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