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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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輝 經濟發展、自然資源利用與原住民族權利
加團結,而將收益用於共享性分配與再投資之外,更用在文化手工藝、族語振興、
傳統生態知識之調查記錄、社會福利之如敬老、結婚、生育、教育、音樂藝術社
團體組織,以及部落學術文化研討論壇之辦理。兩者經濟體之內涵雖各有差異特
色,但都體現了部落集體經濟。相對於其他部落那些深受國家發展影響之部落,
無移樹立部落發展的典範,其中部落主體行動者都曾與國法律勢力相對抗,但他
們以部落素樸的團結意志與果斷行動,終於獲得國家司法之承認與讓步。
每個原住民部落一定都有其特殊的自然與社會文化資本,自主進行調查記
錄,建立部落知識與智慧,並善加利用,並以原住民族文化為根基,縫合社會裂
隙,團結合作,鎖定目標,堅定意志,持之以恆,兩個部落的經驗啟發,是大有
成功的可能。以此基礎,可以進行更大部落群的整合建立更大經濟共同體,甚至
民族經濟,則將更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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