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2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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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這樣一個本質方面持續在投入之外,對於犯罪的預防工作其實也不斷在嚐試
新的做法,希望就是進一步在消滅犯罪於無形,當然就是在檢官的立場有這樣的
一個思考。以台南的地檢署做例子,其實我們有鑒於台南的河川跟土地傾倒廢棄
物被造成汙染的一個狀況,在實際的案例當中,經常是比方說行為人他利用深夜
的一個巡守的空窗期來著手犯罪。可以運用得司法資源其實並沒有在轄內所有一
個的河川跟土地來進行管理跟查緝,有這樣的一個困難,這樣的困難是所謂的環
境結盟,在台南的一個雲起。所以那時候台南地檢跟台南縣市政府的環保局,還
有台南地區包括大專院校,在內的一個民間的環保團體,NGO,以及這個河川
的沿岸,或是土地周邊的一個社區居民,也來做結合。比方說由這個團保團體跟
社區的民種來成立水手隊或是架設監視錄影器。對於一些曾經被破壞或是有可能
遭到破壞的河川跟土地來實施全天候的一個看守。並且跟這個中央跟這個縣市政
府環保稽查單位,以及這個地檢署以及轄內的環保檢察來保持聯繫,來確保這樣
一個環境犯罪的防治工作。彼此之間也藉由彼此招開會議這樣一個方式來交換,
各自領域之間專業的一個學識,來及思廣以來解決具體的問題。
我想這樣的一個結盟模式從民國 96 年開始實施到現在,對於台南地區環境
防治犯罪的查緝,以及各個結盟的機關團體之間的一個互信,還有這專業的分享
方面的效益是很大的。對於台南地區生態環境的維護,也是功不可沒。為什麼要
先介紹這個?在原住民的狩獵習慣的墾獵跟保育議題方面,我想也有不同的價值
觀,比方說站在政府的立場,對於原住民的一個權力保障以及生態保育的這兩個
憲法價值,都必須要依法予以維護。那至於在原住民的這一個立場當然是希望要
爭取族群的一個狩獵權。那保育團體也期待,確保環境的一個永續保存。從剛才
的例子我們是可以知道說,這三方面的價值觀並不是護持,那這些價值觀彼此之
間可以去建立好一個共識跟互信的機智。
我想,比方說在法律許可的範圍當中,來支持原住民行使狩獵權,可以促是
實際上生活在那個土地的原住民他真的能夠讓他的足跡去騙及他依附的土地,能
夠防止這個地區以外的人,以維護以免破壞這區域內的環境,我想,有助於環境
資源的合法利用,也能夠讓司法和行政的相關作為能夠更加的有效率。這一點其
實合乎原住民族基本法的一個規定,那其次,如果原住民願意去支持相關的環保
法令的規範,那能夠跟政府和保育團體在實際的狩獵行為上面,對於置這個保育
層面的觀念分享,還有行政跟司法面相關的互動跟監督,我想,也能夠更了解自
己所處的一個生態環境,來為自己的這塊土地生活的土地進一份心力。並且透過
這樣的跟外界合作來凝聚他族群當中的一個共識跟向心力。那至於在保育團體的
部分,我想,在合法的範圍之內要去接受原住民授獵的這個事實,也能夠更能夠
來貼近這塊土地上的居民他們的生活,能夠及早去了解察知環境破壞的一個行為
手法,並且去提供各個原住民生活領域內生態的現況。讓這個保育的行為更加的
整體以及有效,我想這樣的一個類似的做法,其實不是台南地檢獨有的,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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