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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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與衝突。
參、 雅美族習慣與國家法律的互動衝突
現代國家體制尚未進入原住民族生活領域前,雅美族部落乃一在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
諸領域自主獨立之自治型社會,部落雖無統一之權威機構,卻存在數種傳統習慣所承認之社會權
威(衛惠林、劉斌雄,1962:153),共同形構社會之規範力量與維繫部落之整體運作。各種社會
權威之產生依據不同條件,於不同時空場域發揮其獨特功能。雅美族傳統權威組織雖隨國家體制
之進入而漸趨式微,甚至消滅,吾人仍可於當代雅美族人之現實生活中,窺見舊有慣習如何發揮
對特定社會價值與禁忌之維繫功能,招魚祭(Meyvanwa)與祭神節(Mipazos)即為延續至今之
雅美族人重要傳統祭儀文化,其因與該族傳統權威組織之運作有著密切關係,因此為吾人認識既
存雅美族傳統權威組織之適當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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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魚祭、祭神節與部落會議
招魚祭與祭神節乃傳統達悟社會之核心歲時季儀,亦為該族人固定舉行部落會議之重要時
刻,而部落會議又為雅美族各部落最重要之公共事務協商場域,會議中部落長老針對特定事項進
行討論,議決事項雖未必強制約束力,確常為部落族人行事之重要圭臬。由於招魚祭與祭神節為
雅美族重要之傳統祭儀,而禮俗在傳統雅美族社會中亦幾乎等同現代國家之法律,因此,既存於
現今雅美族人生活中之招魚祭與祭神節,其各項規範與禁忌亦有如法律般地影響當今雅美族人之
行為。本研究報導人對於部落會議及禮俗禁忌所具之社會規範力即有如下之描繪:
部落會議,每一年發生兩次,現在也有,只是沒有過去那麼嚴謹。招魚祭,部落會議是
男人的事情,招魚祭時,大家都在海邊,所有的一些禁忌全都是談海和抓魚的次序,所
有的男人都要去遵守,希望大家不要去觸犯禁忌,讓飛魚的數量少,所以很嚴謹。在我
們小時候飛魚季節,我們在海邊不能隨便丟石頭,丟石頭是詛咒飛魚,因為石頭會沉到
海底,飛魚沉到海底,就不會浮上來,就抓不到飛魚。(夏曼.藍波安,2007/6/15)
蘭嶼雅美族人昔日雖缺乏具實質、持續性與強制性權力之政治領袖,與相應之政治組織,部
落卻仍根據幾項重要之「社會性權威」,維繫部落之整體運作。現代國家體制之進入,使得「鄉
長」、「鄉公所」此類統轄部落事務之政府組織正式取代昔日傳統社會權威之功能,復仇戰鬥領袖、
財富領袖與技術領袖逐漸喪失其於現代生活之現實意涵時,前述兩項傳統祭儀和部落會議之職
能,仍與現行國家體制並存於雅美族人之現實生活中。
(二)傳統權威組織與當代國家法律
如前所述,蘭嶼雅美族人昔日並無一統一之政治組織,以統轄部落所有公共事務,而是由不
同社會權威於各自領域發揮功能,然而,隨著國家體制之進入,除了前述部落會議仍能發揮特定
公共事務之議決功能外,蘭嶼雅美族人之一般生活幾受國家法令所制約,舉凡公領域政治權威機
構之設置,到私領域各項民刑事規範之確立,國家法律幾乎完全取代了蘭嶼雅美族人傳統社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