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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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重構習慣法與國家法的關係:蘭嶼雅美族個案探討      93



                   家族一旦不具對特定土地之仲裁權限,前述財產所有權之區分將不具任何意義。

                       根據前述法令,原住民個人將被賦予取得公有土地之可能性外,其他法令亦開啟國家機關處
                   分部落公有土地之可能性,「森林法」、「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環境基本法」中之部分條文,
                   對此即有明定。以上法規之各項規定,實際上已制約部落及世系家族對其傳統土地之處分權限,
                   國家機關權力進入,造成部落傳統財產所有權體系之崩解,部落傳統慣習與國家法之對立,實為

                   歷來發生於蘭嶼各項抗爭行動之根源。

                   (三)財產分享、饋贈與分配


                       在貨幣出現於蘭嶼雅美族社會以前,財物之交易通常根據以同易同方式進行,此交易行為之
                   主要目的非在財貨之取得本身,而是物品交換所創造之人際關係價值(余光弘,1995:39)。族
                   人常藉公私儀禮之機會進行饋贈,表達對其他族人之敦睦情誼,長久以來,互易與饋贈於是成為
                   雅美族社會中之必要社交行為。傳統蘭嶼雅美族社會昔日之饋贈或互易行為雖主要以簡單的以同
                   易同方式進行,饋贈或互易物亦主要以食物為主,但亦有聽聞以其他有價物進行互易者。而昔日

                   藉由集體勞務所產生之勞動產品一般由世系群家族平分之,此一傳統慣習至今仍為族人所沿用,
                   尤其是漁獲之分配,族人至今仍延續昔日之傳統。
                       相對於族人昔日傳統,現行國家法律對於饋贈及互易行為有相關之規定,尤其對特定財產之

                   取得,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皆有明確規定,例如民法第 758 條規定,不動產權之取得,非經登記,
                   不生效力,且對該權之移轉或設定,應依名法第 760 條之規定,以書面為之,此對雅美族人之饋
                   贈、互易傳統產生根本影響,亦即未經書面登記之產權移轉或設定,不生效力。族人昔日之財物
                   分享、饋贈或互易基本上以該行為實際發生,做為該行為是否具備效力之依據。
                       雅美族人之財物分享傳統,族人於公有土地進行集體勞務所產生之收益,將平分之,此類平

                   分收益之作法,在部落昔日仍能自主處分公有土地時,曾具實質內涵,現因國家各項法令之規定,
                   使得族人集體開發公有土地之情況已受限制,前述平分共有物收益情事,因此漸漸消失。儘管部
                   分部落土地昔日為公有,或為世系群家族成員所共有,且民法對於共有人所有物之所有權處分亦

                   有詳細規範,但因前述法令對雅美族人公有財產體制之限制,使得該體制今日幾已不具任何法律
                   上之意義,根據前述法令,個人對於昔日公有土地進行所有權登記已成為可能,使得族人於該地
                   進行集體勞務受到各項法令之限制,昔日對於公有財產之處分在現行法令架構下已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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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雅美族人的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習慣與其傳統禁忌文化有著密切關係,從對自然環境之分
                   類與利用、勞務之參與準則、自然資源之擷取方法以及收穫物之分配等,均受傳統禁忌文化所制
                   約,尤其是飛魚季節之各項禁忌,實為傳統雅美族人對於自然資源管理與利用之最重要律則,即

                   便貨幣市場經濟型態之引入,族人仍依傳統社會規範,與當地自然資源和諧共處,反倒是當今國
                   家法律之相關規定,使得蘭嶼當地自然資源之維護與特定文化禁忌與價值之保存,遭受前所未有
                   之衝擊。
                       蘭嶼因四周環海,山區缺乏可為狩獵對象之大型獸類,因此,蘭嶼雅美族人的活動場域與海

                   洋有著密切關係,也因此發展出一獨特之海洋文化。由於和海的這份獨特關係,族人對於自然資
                   源之管理與運用,基本上體現族人面對海洋所孕育出之智慧,舉凡漁伐筏之使用、漁撈季節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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