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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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隨著臺灣整體政治、歷史與經濟環境的變遷,臺灣原住民文化復振運動也開始蓬勃地在阿美族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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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村落中開展。 但是多數的復振運動已經逐漸以觀光名義或節慶式的方式舉辦豐年祭,相對的
與豐年祭有共生關係的年齡組織也就更失去內部關係聯繫的力量。(黃貴潮 1994;張慧端 1995)
過去研究年齡組織的論述中,一致認為年齡階級組織在阿美族社會中的重要角色,可以從年齡階
級組織中瞥見阿美族社會的政治與社會型態、族群關係、歷史記憶甚至是時間觀等比較概念性的
文化元素,但是也認為當代的阿美族年齡階級組織隨著國家力量的介入與資本主義經濟的威脅,
使得豐年祭逐漸觀光化與形式化而面臨消失,連帶使得部落的社會文化產生斷裂。
國家力量開始解構以年齡組織為主的阿美族部落社會,可以回溯到清末時期的土地管理制
度。清末進行的土地調查,開始建立土地地籍資料,將土地所有權劃歸個人,不過該時期的土地
制度僅限於田園,並未及於部落共有的山野林地,因此部落的政治制度仍然對阿美族人有一定的
約束力(林玉茹 2007:117)。到了日治時期,則是國家力量對阿美族社會文化大解構的關鍵點
(黃宣衛 2005b),日本殖民政府同樣透過土地整理的方式,逐步將阿美族部落社會中的個人與
部落政治系統間的關係轉變成個人與國家的關係(孟祥瀚 2002;李文良 1997)。換言之,原
來由年齡組織為主的阿美族部落社會與政治形態,轉為由國家力量所掌控,與年齡組織相對應的
社會制度以及價值體系開始難以在部落之內實施,個體以服從國家力量為主,部落力量則逐漸式
微,這也是前述許多學者提及的社會文化斷裂景況。以下,我將進一步描述都蘭阿美族的年齡組
織制度,並說明與該制度再現與實踐的社會秩序觀。
三、 都蘭部落阿美族人的年齡組織制度
在過去,男孩子到了約莫 12 歲的年紀就必須要參加 pakalongay,大約四到五年以後,耆老
會判斷該年齡層的孩子,是否有資格成年,便舉辦成年儀式,成為 atangas(意指開始長陰毛那
種癢癢的狀態,隱喻該長大但是尚未真正長大的中介階段),再經過半年後的年度獵祭
(mangayaw)之後,才正式由耆老與 kakita’an 等人開會依據這幾年來部落的大事或者該年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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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員特性給予命名,該組成員正式成為 kapah(青年)。 整個年齡組織可以區分為三大年齡階
段,包含 Kapah,Mi’ienengay (Matatapalay/中壯年階層,意指能幹的人),以及 tu’as(耆老),
詳細的年齡組織形式如下表:
都蘭的年齡組織表 (2012)
分類 年齡階段通名 職名 女性年齡階層 專名 交接信物 大約年紀
拉紀念
Malitengay 拉嘿代
Tu’as Ladihif Tu’as
(靠近祖先 Above 78
(耆老) (在石頭縫中) (耆老)
的人) 拉民代
拉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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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臺灣原住民認同運動的脈絡,可以參考 Faure(2000)。此外,東部海岸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出版的豐年祭之旅一
書中也指陳:「我們的努力目標是盡力保存發揚阿美族的社會文化並期望文化與觀光活動能相互結合…..豐年祭正是我
們從事這項努力的重點之一….。」(黃貴潮 1994:79)
4 目前升級已經固定為五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