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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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也要做相異的調整,包括蔡教授提到的阿美族的 「小姐組」,  也是在 1970 年代被創造的,他們
                   不是一開始就有這樣的組。所以我們該要持續維護,還是應該揚棄或是轉化成傳統慣習,就有人
                   提到說,以前原住民對於土地的確認方式是不是應該精良去登記。不好意思佔用一些時間做心得
                   報告,我的報告就到此,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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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報告人跟各位先進,我是士林地檢署的檢察官蔡元仕。在今年的 9 月分奉調到
                   司法官去擔任導師的職務,各位如果對這個工作內容並不是很了解的話,簡單的說就是你們在這

                   個法庭電影上會看到,有一個表情很兇惡地看起沒什麼人性的看起來像吸血鬼,不管人家講什麼
                   都舉手喊異議的那種就是我。所以基本上來講覺得大多數的時間,我都是用吵架來養家活口的,
                   不過今天的這個報告坦承說,其實我已經看過不少場子,或是刀口舔血的這一個生活,還是讓我
                   覺得有點壓力,因為在禮拜四我收到戴老師的報告,開頭的第一句話就當場讓我冷在那裏。戴老

                   師很沉重的告訴我們大家說,被殖民了之後,還要遵守這些對我們完全沒意義的法律,他一句話
                   就把我的專業一槍斃命,我後面都不知道要講什麼了,也不能站起來跟各位說謝謝,到此為止就
                   鞠躬下台。
                       但是聽完戴老師這樣講,我覺得非常義憤填膺,在我的觀點裡面是說,既然個案發生了,我

                   們還是要想辦法在整個大環境還沒有真正讓人滿意跟接受之前,要想到一些解決的方案,所以基
                   本上是從這個角度去做出發,我們怎麼鞏固我們原民的司法近用權,當你如果真的想用這個司法
                   系統,也許基本上你不見得認同它,但你願意要用它來保障自己某一些利益要怎麼做的時候。但
                   是我也先這麼說,我得承認我對於某些程度原住民的了解是非常有限,對原住民文化而言,我必

                   須先自白,就像剛剛學長先自白了,我也先自白,至於要先自白的理由很簡單,在我報告的內容
                   裡面,大家可能輕易的就可以辨別說我對於這個認知是很有限的,所以我先自白,以免等一下戴
                   老師因為我隱瞞而輕視我,自白之後我可講得更更放心大膽一點。
                       這個問題其實要從長遠來看,它其實是一個一個微觀的個案,但它反映出原住民在這個社會

                   上生存的困境,所以它要解決的話,它必須要多元並進,它是一個很複雜的、很大的社會工程,
                   如果我們用一個最小變動的原子來看,在沒有達到理想之前,我們現在司法制度能夠在一個支出
                   小額成本的時候,能夠做到什麼樣的地步,來做一些改善的話。我想首先先談一個議題,就是我
                   們知道原住民近用司法之間,司法的這一點本身就是一個很難處理的議題,一來是說有的人是對

                   於司法主權的不信賴,有的是出於對法律制度的恐懼,當然一些基本上我就不認同一些這樣的主
                   權,藉由我們的制度來維護這樣的權力其實算是屈從,它有一種折損民族的意味在裡面。但是對
                   於我來說,它有時候是一種另一個衡量跟取捨,假設在這個現實的狀況底下完全放任,放任讓自
                   己的一個權利受到剝奪,事實上來講可能會使原住民的傳統文化流失得更快,對我來講,這是我

                   最不樂見的一件事情,原住民社會所遇到的困境解決方式,竟然是年輕一代都已經充分的漢化,
                   所以這個問題自然而然地解決了,這大概是我們所不樂見的。在此之前,我們舉著抗議的牌子,
                   可能也要去學習從另外一個叢林裡面去作戰,或許是利用敵人的規則,來捍衛自己的利益。
                       首先我看到戴老師所提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在之前蔡志偉老師寫過的一篇文章,他提出的一

                   些呼籲,包含原住民需要什麼樣的法律扶助,它需要一些概念,就是在原住民部落裡面廣設法律
                   諮詢的工作站,所以我可以把一個外部的法律資源接軌,這個理念我是很認同。發生了一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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