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3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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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六: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的性別觀點【會議實錄】 343
也適用的。然後他接下來繼續說,然而在絕大多數的個案,也許是另外一種情況,學生到我的國家
來,對他們自己的文化已經所知不多,受到的法學教育也很淺薄,而且語言能力經常很差,他們完
全缺乏這裡的學生已經有的基礎知識,但是卻要學習相同的法學課程,這個學生浪費了幾年光陰之
後,他老師半放水半催促的情況之下,拿到一個學位,又或者他們寫了一個比平庸還不如的論文,
更糟的是,如果主題是關於本國的法律,沒有人知道內容是對是錯,這樣的學生抱著博士學位回國,
但這個學位根本沒有應該保障的價值。我不曉得各位是否認為這段話是針對今天台灣的法學教育,
而且或許拿來描述今天台灣的法學教育恐怕也許我們只能說他誇大了一點,但沒有偏離現實太多。
實際上這段話是在 1934 年民國 23 年,中國國民政府剛剛開始有能力拓展高等教育和法制改革
要追求廢除的制裁判決的時候,由曾經長期擔任北洋政府以及國民政府的顧問的商法教授艾斯卡拉,
他代表國際聯盟作中國法學教育暴動和非常痛心的評量。我記得我在七、八年前看到這段話我冷汗
直流,深深覺得那就是在講我。他寫這段的時候已經到中國十幾年,他不是一個完全對他的田野不
了解抱著自大、抱著文明的驕傲、抱著白種人的負擔來到東方的征服者,他接觸當時中國最頂尖的
知識分子,但是我們很感嘆的說 78 年之後中國到台灣,我們的法學教育看起來沒有很多進步,且如
同剛剛劉教授剛剛在報告中提到的,真正的恐龍不是在法院而是在法學院。由這位法國學者和當時
的中國頂尖學者交往經驗和他個人對傳統中國法的研究,可以了解為什麼他呼籲當時的中國學生不
要只是摒棄自己的傳統文化,眼睛指往西方看,同樣的,我想每一個漢人的學生到國外去,原住民
的學生到法律系或國外去,他都會面臨這樣選擇的問題。艾斯卡拉接著指出,他說這個國家的學生
在國外大學接受法學教育之後,這些教育的內容都是國外當地的法律,沒有學生自己本國的法律,
那單就我在國內研究,他在法國觀察到的,法學和傳統和文化的影響,比其他領域高得多,你可以
在法國成為一個很好的醫師、工程師、數學家、天文學家,你到別的地方去你還是好的醫師、數學
家、天文學家等,但法律人好像不能用這樣子。這個要在未來要在自己的國家從事法律工作的,他
需要知道什麼,他是要知道本國法,不是知道外國法,不是去到法國知道法國法,我想他所指出的
問題不是只有保留國粹保留民族精神保留傳統或者是全盤西化二擇一,他知道當時中國是有急迫的
現代化的需求。
我認為他想要指出的問題是,當時的中國不是法律落後,法律的知識和技術本身沒有太大現代
化的問題,其實一直是很類似的技術,想法或許有些不同,但技術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有問題的
是政治社會,也就是不知道怎麼樣成為一個公民,要教育出一批法律人,雖然容易,但要教育出可
以參與現代政治的公民有就如同謝教授報告的內容講說,我們要有行動的策略,但雖有行動的策略
更重要的是要有行動,要很願意去行動,要培養這些的公民的時間非常的漫長。如果要培養學習法
律制度來滿足當時中國需要建現代式法院和檢查所的需要確實是可以做到,不過效果就僅此而已。
引進現在式的法律,沒有讓中國現代化,我們在法律當中我們可以尋求有限的救濟,但是可能沒有
辦法立刻解決原住民需要的問題。
我個人稍微跳出去的結語,社會的法學教育看不見原住民其實跟大家看不見文明的文法是一樣
的,人們總是在學習外文的時候才知道法文法這東西有點重要,我們不太常反省自己生存的文化裡
面的傳統和自成規範,和家族已經分工的秩序,其實我在他者的角度觀看原住民的時候突然覺得這
些事情很重要,那我想對於法學教育而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先學習到的是看見自己,看見自己得
時候才有機會再看見別人,看見包括原住民所有其他的事情,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