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8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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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我們會被原住民 40 幾萬吐痰到我們兩個會淹死,絕對不可以簽。」所以當時行政院很多的高官
用用很不好的臉色,拍桌子罵我們兩位,我們堅決沒有簽。所以這一部法到了 2 月 5 日,總統終
於公布,是這樣子的,其中的第 19~22 條,還包括蔡法官特別提到的 30 條,是所有這個法裡面
最精華的部份,也是保障原住民的權利最巨大的部份。我們當時認為它是超越立法,可是這部法
歷經 7 年多,我們始終沒有辦法把這幾個條文非常好的規範的內容再往前推一步,這恐怕是我們
幾位在原民會工作的同仁心中最大的痛,原住民族基本法最大的痛。
最近我們非常欣慰的就是法務部跟司法院回應原住民希望設專屬法庭,而且法院的條文有了
很正確而且非常明確的回應。記得昨天鄭立法委員天財先生做一個報告說明,除了今年的 6 月 1
號開始,原住民在地方如果涉及到必須被警察單位請去問話,可以有 4 個小時等待的時間,請法
扶會的律師來幫忙,從 6 月到 10 月我們初步看了統計很不理想,我們就在想,可能我們原住民
的鄉親還不太習慣,請一位律師幫他在警察的單位來問話的時候幫他來辯護或說明,可能我們還
要努力去宣導,這個法扶會的幫忙,我們都非常的感謝。因為這四個小時是估算過,當初決定要
幾個小時的時候,我們估算花蓮到富里鄉,它的距離差不多將近是 4 個小時,台東到長濱鄉,我
們估計也將近 4 個小時,所以我們想說 4 個小時應該是可以接受的距離,因為這個距離是目前原
鄉最遙遠的距離。我們原民會也願意所有法扶會因為多支的支出,由我們原民會預算來支付。所
以,我們想透過這樣的勉勵,我們希望讓原住民的權益,他的人權的保障有比過去更好,但是恐
怕這還是一個最初的幾步而已,往後可能還要有更大的努力,所以特別在今天綜合座談之前,我
把今天的、還有包括昨天的有幾個主持人也好、與談人也好,或者是發表人也好,提到可能跟行
政機關比較有關係的部分做一個說明,下面我們請我們高主任幫我們做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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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謝謝副主委,各位貴賓,我現在就以承辦單位的立場,講一下我自己的觀察,真的是很
感謝原民會對這個活動連續三年的支持,不論在經費上、在各方面也都給我們資源,而且更令人
感動的是林副主委跟會裡面的幾位長官,從頭聽到尾,我自己都沒有那麼認真,真的是很令人佩
服,兩位族群委員也是從頭聽到尾的,第一個是撒奇萊雅的黃美珍委員,還有噶瑪蘭的潘文雄委
員,真的是非常謝謝他們。同時我也非常感謝各位法學界的先進,特別是我同隊的隊友,是我學
弟,但現在是特聘教授的王泰升教授,對於我們這個活動從頭到尾這樣子的聽,跟林副主委一樣
的認真,我也真的是感到很慚愧。還有各位學界先進、還有法界、還有實務界的,我想真的非常
謝謝你們對於我們這個研討會的支持,沒有你們的支持,我們這個會開不了,沒有你們的支持,
我們司法的改革,原住民的部份恐怕也不會啟動,真的是非常謝謝你們。當然這次的活動也許因
為大家在原鄉、又在阿美族的地盤裡面,所以統計起來這兩天參與的人數前前後後大概,光是簽
到的就 240 幾人,可以說是比在台北的那兩屆參與的更為踴躍,希望如果還有下一屆的話,也許
可以再考慮另外的場地,另外的族群來辦,我想恐怕在教育上更有意義。
我想這個活動能夠圓滿的成功,當然一定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這裡面貢獻最多的就是我的學
生、全體工作人員,他們也很辛苦,任勞任怨,謝謝他們。我想這個研討會一定有很多需要改進
的地方,不曉得各位先進有沒有什麼指教,無論是就時間、場地或是議程,發表人評論的安排或
者是 keynote speech 的安排各方面,如果你有什麼高見,也可以藉這個機會給我們一點建議跟批
評,還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假如還有第四屆的話,我們會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