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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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人跟人的關係,這樣的狀況之下,我相信童老師所提到的修復式正義的糾紛排解機制,它可以發
揮相當大的功能,而且它可以節省一些司法資源,而且我覺得它的糾紛排解結果,可能可以更符
合排灣族人的正義觀念。可是我在想說在台灣有些原住民,他們可能不是在部落生活,他們可能
是在都會地區,他們就是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我們知道對於排灣族人來說,就是您所提到或是重
新建構修復式正義,對於他們來說是可以在他們的糾紛排解方面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是否仍
具有糾紛排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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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補充一下,我剛剛的意思是說,被稱為習慣的原住民法如何進入國家法有兩種途徑,
一種是司法機關透過習慣法,在這個過程當中其實是可以把最新的規範,因為習慣有流動性,所
以這是由法院來認定最新的規範內容是什麼。另外,還是習慣立法,而且立法的時候並不完全要
依照既有的規範內涵,我很強調這一點,你要在最新的價值觀裡面去做選擇,所以不是固著於過
去,我只做補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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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要問說,如果我們政府用出原住民族專業法庭的話,之後如果兩族有一些的糾紛的話,
他們要遵守這一族的習慣?還是另外一族他們所常用的習慣?這是我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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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謝謝剛才孫裁判長給我的一些建議還有一些問題。我想基本上我先回答這個問題,賽夏
族的合議制度當中的性別議題,還有一些它在碰到其他族群的時候,族群間的族群議題要怎麼樣
去運作?其實我還是回歸到從人類學的角度來講,如果視法律為文化的產物之一的時候,法律它
本身就是適應人類環境的一種策略。換句話說,它本身就是有流動性,它為了要適應環境的變遷,
它本身就是有流動性,所以在族群的內部,其實我們相信在族群的內部有一種力量叫做 local
creativity,就是地區性的創造性,它會依照現在環境的變遷,它有自己的創造性,它可以創造出
來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它會在解決問題的方法過程當中,就會產生所謂 Corporate Culture,
所謂一個文化再造的現象產生。
換句話說,可能有新的適應的方式,譬如說原來或許它是一個父系氏族的組織,它不允許有
女性進入,為了要適應當代的這些議題。但是重點是我們要讓這樣在地的這樣的決議,它可以充
分被表達,在這樣多元主義的架構下面來講,主流文化也要去尊重部落裡面這樣做出的決議。典
型的例子就是,這幾個禮拜在英國所發生的,法院禁止所謂的猶太教的教徒進行作割禮,猶太教
起來反對,他們說這是猶太教徒的認同,所以我們看到在英國產生了這樣在法院上全面抗議的事
情。所以所謂的文化相對觀的觀點,我們要怎麼樣同時應用在我們法律制定上面,我想這是我們
未來要去思考的,我先回答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