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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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人跟人的關係,這樣的狀況之下,我相信童老師所提到的修復式正義的糾紛排解機制,它可以發
                   揮相當大的功能,而且它可以節省一些司法資源,而且我覺得它的糾紛排解結果,可能可以更符
                   合排灣族人的正義觀念。可是我在想說在台灣有些原住民,他們可能不是在部落生活,他們可能
                   是在都會地區,他們就是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我們知道對於排灣族人來說,就是您所提到或是重
                   新建構修復式正義,對於他們來說是可以在他們的糾紛排解方面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是否仍

                   具有糾紛排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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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要補充一下,我剛剛的意思是說,被稱為習慣的原住民法如何進入國家法有兩種途徑,
                   一種是司法機關透過習慣法,在這個過程當中其實是可以把最新的規範,因為習慣有流動性,所
                   以這是由法院來認定最新的規範內容是什麼。另外,還是習慣立法,而且立法的時候並不完全要
                   依照既有的規範內涵,我很強調這一點,你要在最新的價值觀裡面去做選擇,所以不是固著於過

                   去,我只做補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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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要問說,如果我們政府用出原住民族專業法庭的話,之後如果兩族有一些的糾紛的話,
                   他們要遵守這一族的習慣?還是另外一族他們所常用的習慣?這是我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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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謝謝剛才孫裁判長給我的一些建議還有一些問題。我想基本上我先回答這個問題,賽夏
                   族的合議制度當中的性別議題,還有一些它在碰到其他族群的時候,族群間的族群議題要怎麼樣
                   去運作?其實我還是回歸到從人類學的角度來講,如果視法律為文化的產物之一的時候,法律它
                   本身就是適應人類環境的一種策略。換句話說,它本身就是有流動性,它為了要適應環境的變遷,

                   它本身就是有流動性,所以在族群的內部,其實我們相信在族群的內部有一種力量叫做 local
                   creativity,就是地區性的創造性,它會依照現在環境的變遷,它有自己的創造性,它可以創造出
                   來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它會在解決問題的方法過程當中,就會產生所謂 Corporate Culture,
                   所謂一個文化再造的現象產生。

                       換句話說,可能有新的適應的方式,譬如說原來或許它是一個父系氏族的組織,它不允許有
                   女性進入,為了要適應當代的這些議題。但是重點是我們要讓這樣在地的這樣的決議,它可以充
                   分被表達,在這樣多元主義的架構下面來講,主流文化也要去尊重部落裡面這樣做出的決議。典
                   型的例子就是,這幾個禮拜在英國所發生的,法院禁止所謂的猶太教的教徒進行作割禮,猶太教

                   起來反對,他們說這是猶太教徒的認同,所以我們看到在英國產生了這樣在法院上全面抗議的事
                   情。所以所謂的文化相對觀的觀點,我們要怎麼樣同時應用在我們法律制定上面,我想這是我們
                   未來要去思考的,我先回答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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