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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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促進原住民權益發展機制

             及建議:


             以美國原住民族刑事制度為例



             謝育恩
             屏東縣牡丹鄉四林村排灣族人,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根據馬雅國際聯盟(Maya Mam)執行長Juanita Cabrera Lopez女士表示,國際

             間原住民普遍遭遇之權利迫害議題可初分為六點,分別為「土地及領土主權衝
             突」、「刑事程序上之權利保護疏漏」、「種族滅絕(Genocide)」、「有罪不罰
             (Impunity)」、「缺乏平等的機會已獲得工作、健康及教育的機會」及「原住民
             青年、女孩及婦女之平等權保障不足等問題」等問題(Lopez 2019)。而從這六點

             中,不難看到我國原權團體為其奮鬥的身影。我國於1984年成立「台灣原住民族權
             利促進會」,隨後於1987年10月發表「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運動目標正是邁
             向自治,並於1988年8月後展開長達數十年的爭權、爭地運動,例如「還我土地運
             動」等等(拉娃告.拉哥拉格 2018:181-182)。
                 而回顧原住民權利運動歷史,應該思考的是,究竟係何原因導致原住民權利遭

             受剝奪,而又該如何補救與挽回。本文將介紹聯合國促進國際間重視原住民族權益所
             設立之機制,並提供學者、專家及美國當局目前所提出有助於各國凝聚及解決原住民
             權利迫害議題之想法,比較及觀察從全球化到在地化保障原住民族權利之趨勢。



             I.  聯合國促進國際間重視原住民族權益之舉措


                 聯合國成立於1945年,其成立之宗旨在於致力於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發展國
             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又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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