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179
論兩人權公約中原住民狩獵權漁業權的內涵
鄭川如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法律系助理教授
摘要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為聯合國於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所訂定的最重要的基本人權文件之一,過去四十多年以來,經過絕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的施行,兩
人權公約已然成為普世人權價值,而台灣(政府)終於也在 2009 年透過國會立法將兩人權公約內國
法化。兩人權公約的立法雖已過了五年,然而,台灣司法與行政機關對於人權公約裡的權利概念仍
然不甚了解(或是了解錯誤),以致於人民的基本人權持續地被國家(政府)所侵害,特別是關於原
住民的狩獵權與漁業權。透過分析人權公約的內容以及人權委員會所做出的相關決定,本文希望能
夠提升台灣對於兩人權公約的理解,進而保障原住民的基本人權。
關鍵字:原住民、兩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狩獵權、
漁業權、文化權、土地權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