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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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兩人權公約中原住民狩獵權漁業權的內涵





                                                           鄭川如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法律系助理教授

                                                            摘要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為聯合國於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所訂定的最重要的基本人權文件之一,過去四十多年以來,經過絕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的施行,兩
                   人權公約已然成為普世人權價值,而台灣(政府)終於也在 2009 年透過國會立法將兩人權公約內國
                   法化。兩人權公約的立法雖已過了五年,然而,台灣司法與行政機關對於人權公約裡的權利概念仍

                   然不甚了解(或是了解錯誤),以致於人民的基本人權持續地被國家(政府)所侵害,特別是關於原
                   住民的狩獵權與漁業權。透過分析人權公約的內容以及人權委員會所做出的相關決定,本文希望能
                   夠提升台灣對於兩人權公約的理解,進而保障原住民的基本人權。



                   關鍵字:原住民、兩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狩獵權、
                   漁業權、文化權、土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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