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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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之實然與應然-相關行政救濟實務見解分析
(研討會初稿,尚待增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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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秦雯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摘要
基於行政管理的便利,早在 17 世紀末,統治台灣土地的國家政權便以劃定「番
地」之方式,區分番漢的生活領域,劃定原住民對於「保留地」的使用權利。此一
制度儘管歷經不同政權隨之變遷,但時至今日,原住民保留地究竟應如何認定、使
用、補償、解編等等,都因為各種新興的行政管制措施而在不同族裔與利益之間產
生爭議。本文預計觀察並分析近年之相關訴願決定與行政判決,整理行政實務之主
要見解,並提出在憲法增修條文確立多元文化價值秩序下,可能應有的改革方向。
自 1992 年憲法增修條文首次於第 18 條增列第 5 項關於原住民發展與保障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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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馬賽大學行政法博士,email:chinwen@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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