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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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台灣地理環境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之間,地屬亞熱帶地區,地殼變
動與造山特別發達,形成地勢高峻陡峭、自然地理環境具有多山、丘陵、平原及
台地等地形。在 36,188 平方公里的台灣土地面積當中,山地即占了三分之二以
上,蘊含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資源。臺灣原住民族群主要分布在高山及山坡地區,
少數在平原、海邊及島嶼,生活方式隨著所在環境地形的特殊性與自然資源的種
類,營造在地適應環境與利用方式之傳統知識與文化多樣性。山林、土地國家政
策問題(陳育偉,2012)、農業休閒(吳榮杰 et al., 2009)、自然災害(陳育偉,2012,
陳永森,2010,許晃雄 et al., 2012)都直接衝擊影響,甚至剝奪高度依賴自然資
源、自給自足維生的原住民生存權(王俊豪,2013)。
殖民以前,原住民主要仰賴自然資源採集與傳統農業自給自足,維繫所在境
生態的平衡。傳統農業乃原住民知識通過幾千年的觀察和實驗,在實驗和錯誤中
經過適應、選拔最終獲得資源管理的最好方法,產生更適應環境的知識體系,其
中農民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也是他們存在的部分(Pulido et al., 2003;Mehta et
al., 2010)。傳統農業在生態保護作用上(Olea et al., 2009)、蟲害防制、生物多樣性
保育(Fischer et al., 2012)以及發展中國家農村永續發展的實用性已經受到一定的
肯定(Altieri,1992; Bocco, 1991; Jungerius, 1985; Lamers and Feil, 1995; Toledo,
1997)。傳統農業不但與原住民生計密切關連(Pulido and Bocco, 2003),也是維繫
傳統文化傳承之所繫。對於提升作物多樣性的永續利用(作物對環境的適應以及
對未來的適應的挑戰),尤其日益增加的不可預測和氣候變化所帶來對農業需要
以及不斷變化的蟲害壓力,以提供適合的原物料以及相關知識(Bettencour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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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殖民階段 ,原住民開始接觸不同文化的殖民者,台灣不同族群的傳統
生活隨著不同殖民者及接觸的頻繁程度,逐漸產生不同的變化與影響。日治時期
到國民政府至今影響最據,社會組織、經濟、教育、環境、傳統文化上都受到不
同程度的衝擊,尤其在自然資源管理,土地利用與耕作制度,由原本的自然採集、
燒墾、遊耕、輪耕等自給自足傳統農業,耕作方式變成定耕、施肥、機械操作等,
並引進水稻栽培,作物採單一栽培如高冷蔬菜、高山水果、高山茶葉等經濟作物,
而這些都需要投入更多資材、殺蟲劑、除草劑、化學肥料等有害環境安全的元素,
迫使原住民放棄山區生態栽培傳統知識。台灣光復之後,政府為了改善所謂落後
的原住民生活,除了延續日治時期制定的殖民政策外,然而對原住民的政策較前
殖民寬大,但仍存在漢文化本位主義及影響,以強勢主導同化為主要目標。在許
多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政策,如山區道路開通、精緻農業上山、山林管制辦法、動
物保育法、生態旅遊發展、有機農業推動等為提升部落經濟發展策略,都欠缺從
山區在地住民環境角度、生活方式、文化知識需要制定。經濟產業在有限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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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西殖民時期(1624 年-1662 年)簡稱荷西時期。明鄭時期(1662-1683),清治時期(1683-1896
年),日治時期(1895-1945),中華民國時期(1945-迄今)(曹永和,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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