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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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 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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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與不諳文字而遲辦申請,而於 2007 年至 2011 年補辦增劃原住民保留地 。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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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之統計資料,目前原住民保留地土地面積合計有 262,700.165 公頃 。
目前台灣之原住民保留地分佈在宜蘭、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嘉義、高雄、屏
東、台東、花蓮等 12 個縣市內的 30 個山地鄉(區)及 25 個平地原住民鄉(區)。原住民保留地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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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縣之蘭嶼鄉外,均位於山坡地,若非標高在 100 公尺以上,便是平均坡度在 5%以上者 。原住民保
留地之標高分布相當廣,自海拔 100 公尺至 2000 公尺之間,除島嶼蘭嶼鄉外,其他都位於台灣的山麓
地區,絕大部份之原住民保留地仍集中於 400 至 1200 公尺之山坡地。同時根據行政院核定之《台灣省
農林邊際土地宜農、宜林、宜牧劃分標準》,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中,宜林用途土地約佔65%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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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宜農牧土地佔近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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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原住民保留地面積比率表 》
使用情形 面積(公頃) 百分比
建地 0.16 萬 0.61 %
農牧用地 7.52 萬 28.63 %
林業用地 17.06 萬 64.94 %
其他(交通、特定目的、水
1.53 萬 5.82 %
利、國土保安等)
合計 26.27 萬 100 %
19 參考,石垣直,<現代台湾 多文化主義 先住権 行方—<原住民族> 土地 権利回復運動
事例 >,《日本台湾学会報》第 9 号,2007 年 5 月,頁 204-205;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
系,《臺東縣原住民保留地非原住民使用爭議事項之研究報告書》,臺東縣政府,2012年3月30日,頁11。
20 參考,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臺東縣原住民保留地非原住民使用爭議事項之研究報告
書》,臺東縣政府,2012 年 3 月 30 日,頁 11-12。
21 參考,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4 年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分配統計,2016 年 5 月 17 日,http://www.
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575BC6B098536DB7&DID=0C3331F0EBD318C2109C03986FC5AC70
(25.8.2016 造訪)。
22 參考《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 條:「本條例所稱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及保安林地以
外,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
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
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23 參考,陳竹上,<我國原住民保留地政策之當代課題與司法案例分析>,《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季刊》,第 5
卷第 2 期,2012 年/夏季號,頁 86。數據更新資料,另參考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http://www.xindian.land.
ntpc.gov.tw/ch/home.jsp? id=611&parentpath=0,13,610(24.8.2016 造訪),其顯示宜林用途土地約佔 70%
為最多,其次為宜農土地約佔 24%,宜牧土地最少只佔 1%,其他土地則約有 5%。
24 參考,監察院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糾正案文,<原住民保留地私下違法轉租、轉讓情形嚴重原住民保留地面
臨地權實質流失危機>,2016 年 6 月 4 日,頁 4,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19818
(25.8.2016 造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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