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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作條件。
                 同工不同酬的歪風也未因徒具形式的「放寬轉院規定」而被遏止。據了解,公費醫師的待遇往往不

            如原醫院之非公費醫師,院方卻經常以「工作性質不同」為由搪塞,殊不知工作內容其實也多由院方決
            定;或者經營者先讓院內所有醫師的待遇都『共體時艱』的向下對齊,再各憑本事的與院方談判勞動條
            件。而浮濫的、被迫的跨科支援依然被衛福部視為必要之惡,從不打算更改,醫療人員縱使戮力充實自
            身知識能力以求完成任務,還是會擔心不同領域的醫療工作超出自己專業範圍,因而無法好好診治病

            人,甚至惹上醫療糾紛。偏鄉醫療的問題貌似被重視了,偏鄉醫療工作者的聲音似乎被聽見了,但這一
            年來政府的檢討依然牛步進行。
                 筆者以為,台灣不是醫療資源落後的國家,我們有友善的就醫可近性、訓練完整的醫療人員與相對
            進步的醫療技術,但偏鄉離島醫療鑲嵌在區域分配不平等的大議題之上,與原先醫療體制的問題互為因
            果、相互加乘。從醫療從業者的權益考量出發,我們有沒有可能有所作為,讓偏鄉醫療服務不要成為一

            種懲罰呢?在本文開頭所提及的蘭嶼轉送直升機墜機事件以後,我們衷心盼望偏鄉健康問題能夠不再只
            是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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