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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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1




                與神話故事情節中的動物界定,係屬同一個動物觀念的文化產物嗎?筆者對此特別
                感興趣。
                    阿美族神話傳說裡的動物行為,主要有幫助人類者(如撐起了天),有與人類
                爭奪情人者(如與動物偷情),有與人類轉換身分者(如人變成動物),以及有做

                為示範供人類模仿學習者(如從昆蟲或鳥類處學到性行為)。其中大量故事均指出
                古時代人類與動物的交流密切程度與方法,遠超乎現今時空的所為。那是阿美族的
                動物觀之一,而它全部呈現於古遠長輩傳下的敘事內容裡。
                    阿美族另一動物觀顯現於命名原則與實務上。日治時期佐山團隊編撰之文獻

                說明蟲類似乎是最主要的動物人名來源,而今天所知者卻是陸地最強Tomay/熊和
                海中最多的Foting/魚類,是為最受歡迎的二個名字。阿美族人狩獵少有以蟲為對
                象,所以稱呼人以蟲名,理論上合乎於田野中族人的講法。但是,熊和魚則是狩獵
                對象,前者打到是大英雄,後者天天可能都會有進帳,以補充動物蛋白質之需。當
                然,期望成為大英雄獵到熊,以及盼望可以打到很多魚,因此取名熊或魚,邏輯可

                通。但是,它已然超乎古時代神話傳說時期的動物觀。也就是人與動物交流的多樣
                性已成過往。那是大家一同並居大自然環境的年代,而今則是二者分立的狀態,各
                忙各的,似也不再知悉對方與我的歷史關係。
                    泰雅族神話傳說故事主題有鳥類對人類出現的協助、人類自飛蠅身上學到性行

                為操作方式、人類與多種哺乳類或鳥類或昆蟲變身、描述山林霸主熊與豹的關係、
                說明家庭跳蚤頭蝨的源頭、以及人與豬隻私通等。綜觀故事內涵,族人幾乎已能掌
                握共處自然界可自我移動之生命體的與己關係。人類和牠們很親近,因為其中有許
                多就是人類的化身,或者作為人們學習對象及相戀的選擇。泰雅動物觀的古時代版如
                此,而其內涵隨著時間代代相傳,造就了族人對生命總體理解的一個重要環節。

                    泰雅族命名的避開utux原則,似乎就是造成小型動物尤其是昆蟲和小魚小鳥名
                字較多之因。族人細膩地使用特定種類小動物稱呼家人族親,如此可以不會因僅
                僅宏觀地稱呼魚或者蟲而少掉了更多取名可能性。換句話說,若以泛稱魚/qulih命
                名家人,那麼更細微分類之各種魚就很難被用來稱呼其他人了,因為總稱已被使用

                了。昆蟲方面的情形亦然。不過,哺乳類如猴子、白鼻心等等就是單一種類之認
                知,所以,即可直接以其為人名。泰雅族的此等動物觀,透露出其以近身可見可知
                的各類蟲鳥來稱喊家人,是為周遭環境掌握得宜的寫照。而可供狩獵的哺乳類多數
                必須深入山林才能發現,等於是和其不斷捉迷藏,遇著不易。與蟲鳥屬於近身動態




                (123)                從「古時代」到「現今世」─ 阿美、泰雅及布農三族的動物界定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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