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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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們在分析之時,似乎忘卻動物所該擁有的位置。也就是說,學者們的確「記錄」
了動物,卻沒有真正「注意」到牠們。動物成了可有可無,一切僅是作為傳達人類
物質需求或價值觀念的附屬品罷了。因此,為何出現動物,出現哪一類動物,在哪
個場景出現等等,就不在研究人員民族誌分析的考量對象之列。而比較晚近的研究
者方面,則多少談到一些動物角色或位置。例如,海樹兒•发剌拉菲提到布農族的
Minpakaiva/神話時代之際,「人與動物是共生的」(2006:87)。又如,原民神
話研究專家浦忠成教授亦整理出了不少人與動物關係密切的故事場景及其內涵,它
們清楚地「表示昔人認為人與動物、植物與昆蟲之間的距離不遠,……」(2009:
519)。事實上,浦氏該篇論著已然完整敘述了臺灣原民各族關及動植物的故事
(同上:487-520),也有其頗具貢獻的分論詮釋。因陳述角度與本文不盡相同,故
建議讀者自行參閱,在此不再轉述。
自古時起,聽到人與動物的令人驚艷故事,新奇生動效果使然,敘事體就代代
傳送。惟在現下時間裡,人與動物當也有令人驚異之處,只是一般比較會被忽略罷
了。哪種驚異之舉呢?就是具有「人等於動物」的形式。亦即,有部分族人成員以
動物命名,那麼,他到底是實質與象徵性上的「全人」還是隱喻上或文化史觀上代
表著特定動物?或說,他是動物派駐人類社會的代表?還有,「現今世」裡以動物
為名一事,與「古時代」的人與動物特定關係,彼此是否有所連線?凡此,都引發
筆者興趣,就看本文能提出多少或具意義的見解了。
II. 阿美族豐富口傳與名分的動物限定
阿美族有不少神話傳說故事,自日治時期起始,大部分研究者總不忘調查蒐集
幾則。其中佐山融吉主編的《蕃族調查報告書第二冊阿美族 奇密社 太巴塱社 馬太
鞍社 海岸蕃》專寫今天所稱的秀姑巒或中部阿美以及海岸阿美二區域社群,是為
較早期的論著。常為多數部落所見的故事裡,包括有鯨魚載族人往返女人島、紅嘴
烏秋(da’olaw)在烏鴉和大鳥cikuri’等嘗試失敗後出面協助人們撐起天地、女子與山
豬或鹿或老鼠或魚類或鴿子偷情、人類派遣紅嘴烏秋或蛆或鹿前往取火等。另有人
本身或者其部分身體變成花鹿或烏鴉或熊或豹或烏鴉或punay鳥或ronong魚或pudaw
魚或鶴(arongay)、人類看到鶺鴒鳥交媾而學會性行為、人受孕生下蛇類和青蛙、
tatahciw鳥高唱帶領眾鳥高舉著天、在粟入穀倉之前不得食魚龜、異族Ivatan兄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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