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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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題 期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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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普悠瑪紀念公園』設置」及
「空拍裁罰」事件:
普悠瑪(南王)部落年齡級制度的當代運作
陸浩宇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
I. 前言
2020年3月20日,筆者參與普悠瑪部落的部落會議。該會議討論重點是有關臺
鐵局在2018年10月21日自強號(普悠瑪)6432車次的列車在蘇澳新馬站所發生的事
故,為了要紀念此事故因而要設立紀念公園。紀念公園要設立在臺東火車站,公園
名稱最初要命名為「普悠瑪紀念公園」。此命名立刻遭到部落族人反對,原因在於
僅列出「普悠瑪紀念公園」似乎是普悠瑪(部落)發生什麼事情,但實際上根本與
部落毫無關係。在當天的部落會議上,與會族人對於名稱的使用有許多爭辯。
2022年2月19日之時,由卑南族民族議會發起,集結卑南族10部落之族人,前
往臺東機場前的廣場,聲援普悠瑪部落青年會會長―吳耀昌(文中以「W族人」稱
之),他因為以空拍機拍攝(文中簡稱「空拍事件」)由普悠瑪部落主辦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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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卑南族聯合年聚」(文中簡稱「年聚」), 遭人檢舉在禁航區(當時舉行年聚的
地點在「卑南文化公園」)使用空拍機,而遭民航局處以30萬元的罰鍰。由於是部
落族人受罰,並且又牽涉到「年聚」這個對於卑南族非常重要的節日。因此,普悠
瑪部落召開會議,並且透過召開卑南族民族議會來商討此事,藉由10部落聯合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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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普悠瑪部落, 以及對於民航局「不教而罰」的事件做出抗議。抗議現場有卑南族
10部落族人以及原住民立委到場,而人數最多的是普悠瑪部落。從普悠瑪部落的參
與人員來看,可以清楚看到普悠瑪部落的少年會所、成人會所、青年會、婦女會、
P.A聯盟與長青會等重要組織皆有參與,而且不同組織皆有各自的任務。最後,則
由長青會的會長將陳訴書遞給機場負責人,該事件也就暫時告一段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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