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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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南方守衛門salikidr 圖3 部落東路口處的陸橋彩繪
(圖片來源:陸浩宇攝,2021/9/28) (圖片來源:陸浩宇攝,2021/11/27)
圖4 家族名路牌 圖5 北部落守護石tinuwadrekalr
(圖片來源:陸浩宇攝,2021/9/28) (圖片來源:陸浩宇攝,2021/9/28)
的團結,更重要的是我們看到普悠瑪內部的社會組織運作方式,尤其是透過部落組
織的討論,指出國家的刑罰對象不應是單一族人,因為這是透過部落內部組織(長
青會)決議之後,才交由部落其他組織來運作,而長青會又代表整個普悠瑪部落。
雖然年齡組織在當代社會,它的部分功能與意義皆有所轉變,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在
原住民運動與《卑南篇》之後,年齡組織不僅呈現出了不同的發展面向,更重要的
是強化了族人與部落之間的關係,並且明確規範社會身分與個人之間的責任。從普
悠瑪的案例來看,從少年會所與成人會所組織的改變、長青會組織的權力責任與規
範,再到婦女會、青年會甚至是P.A聯盟的出現,都顯示出了整個普悠瑪部落的年
齡組織不再僅是個人與社會身分的關係,更重要的是賦予了個人與部落之間的生命
連結關係(強化個人的部落成員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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