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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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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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瑪部落的卑南人仍舊維持年齡組織及會所的訓練。 會所消失之後,造成了族人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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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不便之處, 因此在眾多族人的共同協助之下,在舊中央會所的地點(今南王
里多功能活動中心)重建少年會所,以及成人會所。此時期重建的會所,最大的改
變是在於過往多會所的情況,在重建之後變成單一的少年會所與單一的成人會所。
10 隨後,在1990年代,雖然受到補助而重建兩級會所,但也發生了許多問題。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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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在族人以及當時擔任臺東縣長的陳建年的協助之下,在1998與1999年,在當時
南王國小(今普悠瑪花環實驗小學)旁的空地建立了「普悠瑪傳統文化中心」(文
中簡稱為「傳統文化中心」),並且將少年會所與成人會所移至此地,成為了目前
普悠瑪卑南人重要的文化空間。
上述討論的整個普悠瑪會所的轉變,反映了普悠瑪卑南人逐漸意識到文化的流
失與傳承的重要性,此外也是體現整個居住空間中的人群已經有所變化。族人的文
化傳承的意識興起,實際上也是牽涉到了整個臺灣社會的轉變。
1980年代為臺灣本土運動重要發展時期,不僅加快了臺灣的政治改革,並且還
發展成當今臺灣社會的四大族群的概念:原住民、客家人、閩南人與外省人(王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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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 2003)。 同時間,原住民運動也如火如荼展開。例如,由臺大的原住民學生在
1983年組成「高山青」;1984年的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原權會)的成立。前
者是透過學生的文字書寫,表達對於當時原住民在臺灣社會中所遭受到的不平等與
壓迫;後者則是推動將當時對於原住民的法定稱呼「山胞」改為「原住民」。歷經
多次的抗爭與政黨協商之後,終於在1994年將「山胞」改為「原住民族」(參閱夷
將•拔路兒等 2008)。另一方面,原住民運動從原先的都市抗爭,轉回至以原鄉
作為重要的抗爭原點。相對於原權會成立以來以都會為主要的抗爭場所,一些原住
民菁英則指出建立以部落為抗爭中心、以原鄉土壤為奮鬥起點的原運的重要性與
必要性(陳文德 2010:146)。對於卑南族而言,1992年在國家劇院演出的《卑南
篇》,不僅是對於整個卑南族族群意識有著重要的影響,更重要的,是促進各部落
的文化復振工作(陳文德 1999,2011;鄭丞志 2006)。
VI. 普悠瑪年齡組織的強化與變革
上述討論,我們可以看到社會環境的改變影響了普悠瑪部落的文化發展。對
於年齡組織而言,在文化復振的影響之下,不僅加強了既有的年齡組織的運作與制
(63) 「反對『普悠瑪紀念公園』設置」及「空拍裁罰」事件:普悠瑪(南王)部落年齡級制度的當代運作 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