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0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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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且他也特別提到,自己沒有布農族名字;訪談結束後,筆者向阿雄的母親詢問
             報導人的布農名,她回應道:過去習慣以小名稱呼阿雄,且她婚後搬離那瑪夏定居
             在甲仙區,缺乏使用布農族語的環境,就沿用已經習慣叫喚的小名「阿雄」稱呼報
             導人,所以直至今日阿雄還是沒有屬於自己的布農族名。阿雄在2014年改從母姓,

             因原住民老人年金在年滿55歲後開始給付,為了使自己的經濟能寬裕些,所以他改
             從布農族母親的中文姓,也在戶籍身分登記上成為布農族。訪談阿雄的過程中,
             剛好遇見報導人的哥哥回家探望母親,而第一作者好奇地詢問阿雄,他的哥哥是
             否也在55歲過後「成為原住民」呢?阿雄回答因哥哥過去曾是士官,將在2019年開

             始領有1萬臺幣的津貼,所以阿雄的哥哥並沒有打算與阿雄一樣「成為『合法的』
             原住民」。阿雄坦言當他抉擇是否改母姓、登記成為布農族之前,曾感到彆扭和不
             安。他心裡曾自我審視和取捨自己是否要成為「原住民」,他思慮自己以漢人的
             身分活過半百的年歲,是否要在自己將近55歲前的年關,「拋棄」父親給的身分、
             「背叛」父系的家族,甚至內心揣測著「成為原住民」身邊的人會不會感到「被欺

             騙」,畢竟生活周遭的人都認為自己是「漢人」啊。在改姓前阿雄曾經歷過一番糾
             結又焦慮的族群身分抉擇歷程,擔心被他人認為自己是「叛徒」,或是他人當作原
             住民福利政策的「分食者」;實際上他欲趕在55歲前改姓,最主要的原因正是原住
             民敬老津貼55歲開始領取,不過他還是會擔憂福利政策「分食者」的標籤會伴隨後

             他走過半生。在訪談中問及,當他更改姓氏前後生活上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嗎,他
             回應:「一樣啦,只是有那個福利」。雖然在某部分人的觀感上會認為這樣的行徑
             是搏取利益,但是實際上阿雄的內心曾經歷一場取捨與自我審視內省的過程,在他
             人眼裡一蹴可幾就可以獲得的「原住民」身分,其實也不如外界想像的那樣容易。
             阿雄在一番我對話和協商過後,還是決定到戶政事務所更改自己的姓氏和族群別,

             在臺灣社會中成為「合法」的原住民。
                 另一位男性報導人Sina表示,其父親原是中國天津人。1949年跟隨國民黨軍隊
             來到臺灣,輾轉來到六龜眷村定居,並與在地的布農族女子結婚,他的父母的年齡
             差距是「老夫少妻」組合,他的父親比母親年長近40歲。



                   [爸爸是]河北天津,也是當年跟那個國民政府一起來臺灣,民國38年的時
                   候。我爸爸他是民國15年生的。(2016年9月8日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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