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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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今屏東縣林邊鄉一帶的放索仔(Pangsoja)人,身體高大強健,結實茁壯
             且堅強有力,身材很美觀,但大部分都赤裸走路,毫不覺羞恥,他們的耳垂穿有耳
             洞,大到可以穿過拳頭,他們用一個圓木環把這個耳孔撐大。他們的婦女沒有像男
             人那麼體型端莊,她們笨重、肥胖,在她們的私處圍著一條小布條。他們的房屋居

             室,跟住在高雄岡山的搭加里揚人(Taccariangh)(呂自揚 2011:1-12)的一樣,
             蓋得很低而且簡陋。住在屏東山區的多拉托克(Dolatock)人的穿著,房屋居處,
             人的樣子和武器(有盾、標槍,有些人也有弓箭和砍刀)也都和放索仔人的完全相
             同,只是他們的男人沒有那麼高大(江樹生 1999:229)。

                 住在今恆春的瑯嶠的居民,根據漢人通譯藍帕克(Lampack)的敘述,是在臺
             灣島上所看到最文明的人,他們穿著得體,婦女穿裙子,長及腳踝,雙乳也遮住,
             不過他們的居處既小又難看;他們的膚色比鄰近各村落的人白皙很多,據藍帕克的
             敘述,他們的首長有一百多人一起同桌吃飯(江樹生 1999:231)。
                 這個瑯嶠民族,就像外表所顯示的,在與荷人交往中,他們比其鄰近村莊的人

             文明很多,膚色也比較白,個子比較小,他們的首領對屬下也比較有威嚴,酋長一
             個人統治16個村莊,每個村莊由他指派一個頭領,他有很多僕人服侍,那些僕人一
             直在他周圍,他們也不跟那些黑人(原住民)一樣裸體走路,穿著衣服,女人甚至
             於遮著胸乳,妓女和姦淫被他們視為非常可恥的事情,每一個人只能娶一個妻子。

             如果首領去世,就由長子繼承,同受尊重(江樹生 1999:23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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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堯港 附近遇見約兩百個野人,身上帶著長槍、盾和砍刀(paranges)。搭加
             里揚人體型非常高大強壯(江樹生 1999:189)。
                 住在高雄山區(小林村)一個美麗的大山谷的大武壠(Tevoran)社,跟沿海村
             社的人比較身體較為瘦小,耳垂很長,穿有很大的耳洞,村社很大,人口眾多,偶

             像沒有其他村社多。男女結婚後跟孩子一起住在一個房子裡,跟其他村社的習俗不
             同(江樹生 2010b:792)。
                 卑南社位於臺東一片平坦的農地上,種植很多檳榔和椰子樹,人口約有3,000
             人,其中約有1,000名魁偉的戰士,武器有弓箭和15呎長甚至18呎長的矛,還有六、

             七個小村莊附屬於該村莊。1638年2月1日,荷軍來到卑南村落前方,雙方議和,卑
             南的領主把他戴在頭上的周沿鑲金,整個薄如鐵皮的帽子贈送給荷軍隊長,該隊長
             也贈送他一頂灰色帽子和一匹紅色天鵝絨(江樹生 1999:381)。
                 傳教士史初一(John Struys)在1650年到臺灣訪問,他的報告說出了一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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