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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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1
應(江樹生 1999:294)。
為了鼓勵漢人移民基隆和淡水,荷蘭在1646年3月規定在淡水的人除了繳納人
頭稅外,免數年按行業繳納他們的全部稅捐;在基隆的人免納三年人頭稅,其他稅
則一律免納。且開放中國船隻自由進出淡水和基隆,但要向公司繳納貢稅(江樹生
2024a:25)。1648年,淡水有漢人78人,其中有幾人跟原住民婦女結婚,並開始耕
種土地(江樹生 2024b:86)。
1648年3月13日,舉行南區地方會議,大會全體宣講在北區地方會議所宣講的
各點,並且說明,如果有村社或家族想要從山區遷居平地,可以不必問荷蘭人即可
自由遷居,但是住在平地的任何人都不得沒有告訴荷人就從平地遷往山區,或遷居
其他地方(江樹生 2002b:20)。
荷蘭在1650年11月登記住在臺灣的漢人有11,339人,其中女性有838人(江樹生
2024b:168)。
1652年5月,經荷屬東印度公司登記結盟的臺灣島村社共有251社,合計居民總
數為59,805人,住家總數為13,893戶(江樹生 2002b:284;江樹生 2024b:293)。 4
根據《巴達維亞城日記》在1625年4月之記
載,臺灣南部原住民之部落組織是各自獨立自
主,而不願處在一首領之下,彼此經常相互戰
鬥,而於戰鬥最強者,即擁有最大勢力,麻豆
及蕭壟原住民向來互相戰鬥,1632年5月與荷蘭
訂和約(村上直次郎 1999:79-80)。荷蘭人在
1626年11月對臺灣原住民之描述,稱他們沒有法
律規範其生活,如有人打死別人,按照他們的方
法,用20疋或稍微多一點的棉花布(對他們來說
已算是很多)就可以和解。他們不喜歡有首領來
指揮他們,人人都是自由的,他們只尊敬年長的 圖3 John Thomson於1871年所
拍攝的高雄內門木柵的平埔族獵人
人,最強壯的捍衛者有最多的跟從者(江樹生
(圖片來源:“Taiwanese indigenous
2007:257-258)。 peoples,” Wikipedia, https://en.
男人除了戰鬥之外無所事事,他們稱雄之方 wikipedia.org/wiki/Taiwanese_
indigenous_peoples,2025年6月
式是看其殺有多少敵人首級。他們將敵人之首級
12日上線)
拔去毛髮,然後依照彼等之習慣製成裝飾品,將
(201) 荷據時期臺灣原住民「俚俗社會」之轉變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