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0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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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體 1 部落=入會集團 1 村民委員會,村
2 入會集團 經濟組織
2 村民小組,村內
經濟組織
3 鄉鎮集團經濟
組織
權利主體的性質 以村(部落)為基 以生產小隊為準
礎的地緣性自然 的地緣性自然共
共同體 同體,以生產隊為
主的地緣性共同
體
成員資格 依習慣或集團之 依習慣或集團之 無法律規定
決定 決定
‧由每一戶繼承 ‧由每一戶繼承
‧分家或移居者 ‧男性子孫當然
資格由習慣或集 為戶。其他依習
團決定 慣或集團決定
集團的權能 1 決定入會地使用
方法、使用限制
集團的權能 2
集團意思決定方
法
成員的單位
成員的權利
成員的義務
成員資格的喪失
利用型態
成員利用權的根
據
成員之間利用權
的讓渡與轉借
成員外利用權的
讓渡與轉借
收益金的利用方
法
徵收補償金的分
配
(製圖未果者:吳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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