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2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462
8
化,也讓摸索如何成為一個民主國家的新興日本,得到堅實的社會與法律基礎 。
這樣的一對人傑,何以在久保的眼中,卻成了近代法體系的鷹犬呢?
然而久保的論斷,卻也絕非無的放矢。原因就在於末弘與川島的學術生涯
中,都曾經有過以國家法立場接觸、研究前近代社會(包括殖民地與本國)習慣,
並試圖入法的經驗。而且這些經驗,對兩者崇高學術地位的建立,都非常重要。
或者說,以兩人為代表的日本法社會學的存在本身,同樣是建立在這場近代法拓
展殖民地疆域的戰役之上的。舉這兩位名人為例,不過是方便讀者進入情境而已。
久保的論證,簡述如下。
川島在美軍佔領下的 1947 年領導創設了日本法社會學會。該學會在其成立
宗旨中指出:
「如何克服日本的半封建/前近代的現狀,創造出西歐近代型社會關係?特
別是,佔領軍發動的由上而下的法律革命,果真能夠克服日本社會舊有的缺陷
嗎?變革支持法西斯天皇制及其社會基礎的社會關係與行動模式,才是法律近代
9
化的關鍵所在」 。
久保認為,日本法社會學會的成立宣言,說穿了就是要「讓近代市民法浸透
到日本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所以法社會學學會成立之後的首要之務,就是大規
模的調查農村、漁村、傳統家族的習慣等「阻礙近代法原理的封建生活原理」。
因為這些習慣無視於近代國家實證法律的存在,仍然以「活法」的型態,肆無忌
憚的通行於民間。然而國家(以及佔領軍)對此,卻非常缺乏了解。有鑑於此,
日本法社會學(=川島)之所以大舉研究習慣,目的就是為了斬除這些習慣,或
者招安這些習慣,並將之納入近代法體系(=國家法)的疆域之中。而他們的「努
力」,得到佔領軍與國家高度的讚賞與經費補助,自不待言。
然而,「撲滅/招安活法」的發想究竟從何而來呢?久保說,其實這套方法
論,早就在「法西斯天皇體制下,甚至是戰爭體制下」(也就是戰前)就行之有
年,並非川島的原創。這就該上溯到末弘了。
1939-44 年,在日本軍部主導下,由末弘主持的研究團隊,對佔領區所進行
的一連串龐大規模的「中國華北農村慣行調查」。慣行調查所得的龐大田野實證
成果,讓末弘確立了他的法社會學理論的科學性,也正是戰後川島法社會學團隊
10
在國內「活法調查」的方法論基礎 ,甚至被戰後日本法社會學界譽為「作為社
11
會科學的法學的濫觴」 。
因此,久保認為,戰後「近代化知識系譜」的源頭,正來自戰前「殖民地化
知識系譜」;兩者共通之處,都是在「與前近代習慣=異文化相對峙」的「近代
法邊疆」上發展、茁壯的。易言之,兩者的學術生命,都建立在殖民帝國的近代
8
9 久保前引論文(一),92-93 頁。
10 川島雖然並未參加末弘的研究團隊,但是他參加了滿州國「開拓農場法」的立法。其時他發
現到,滿州國制定的近代法典,與現實中流行於滿州社會的前近代習俗落差太大,因而開始對民
間習慣的研究發生興趣。川島武宜『ある法学者の軌跡』有斐閣、1978 年、144 頁以下。
11 本段均為日本法學界通說,無加註解必要。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