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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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一、  研究動機

                         傳統上,撒奇萊雅族與原住民族各族都一樣有許多約定成俗之智慧法則,古老的禁
               忌與道德秩序更是維繫原住民族社會的重要規範,千百年來原住民族在其土地互動的過
               程中,發展一套與大自然和諧的共生機制。外來殖民統治的入侵,破壞了部落原有的律
               法(習慣與規範),強制支配部落社會的結果,讓原住民族社會價值觀產生紊亂、自我認
               知混淆、文化斷層與流失、部落內部的失序、自信心喪失、並缺乏對應外在社會變遷之
               應變能力、而產生諸多困境與社會問題。


                    因此,回復原住民族各族並撒奇萊雅族原住民族基本權利,讓部落管理機制重新活
               絡,結合傳統與現代的智慧,創造出新的規範與價值體系,對原住民族而言是族群、生
               命、文化永續發展的新契機。

                    換言之,國家法制納入原住民族之律法智慧,是讓原住民族各族並撒奇萊雅族在更
               寬廣的範疇內自我發展,拋開被控制的命運靠著各族群共同的智慧與力量,讓原住民族
               長期以往受創的歷史性傷口,有著自我癒合的機會與空間,也讓原住民族各族在面臨現
               代化社會的衝擊下,能面對現實的挑戰,重新站穩步伐,選擇族群的定位與發展方向,
               擺脫原住民族「黃昏」的宿命,驕傲而有尊嚴地站在本屬他的土地上。

                    台灣原住民族在台灣的歷史至少有 6000 年以上(李壬癸,1997:64),每一個族
               群幾乎都有治理其部群之律法(傳統習慣與規範),三、四百年來經過無數殖民國家的
               統治,原住民族賴以治理部落之律法幾乎蕩然流失。

                    原住民族早期沒有文字,以口語傳承文化與律法及公共事務,異於國家法律係以立
               法民意機關之通過而成為國家不成文或成文的法律。據撒奇萊雅族耆老 Bakah  Kumud
               (1999)口述:「  Sakiniket hant o no babala-ky sa no binawlan anikakumudan a misaicel kiya
               malahcy ko Sakiniket no binawlan,nikawrira aka kapawan to nipidipot no kawas ci Malataw,
               ano  mahaen  naming  ko  nipitaon  ato  masitaz  no  binawlan  ato  malatapangay  sakay
               kawas,omaan ko sakamuwanan o kapahay to koolip no mita iniyaro」―早期之社會規範或律
               法,雖透過全民參與及部落元老會議和與會者聯合議定,但不得不遵從天神之託夢與指
               令,因為制度律法之神聖性與執行力,仍賴全民崇敬之神〈malataw〉,所共同完成之天
               人協合的律法,因此一旦發布,全民自然共戴這一部天人合力完成之律法,部落社會規
               範與政治制度自然就會井然有序。‖


                    台灣原住民族自古就具有公民參與政治文化習慣,部落有重大事件或訂定法制或議
               決公共事務,原則上部落全民參與、或交由部落元老、貴族、年齡階級級長參與討論國
               是(各族群因社會制度與文化核心價值的差異,會有不同的呈現方式),並以合議政治
               制度之型態制定部落的政策。


                    國家法制的形成與原住民族律法之產出程序不一,加上國家政治文化仍未完全脫離
               臣屬政治文化的色彩,至今國家法制依然無法納入原住民族之律法,故國家法制很難有
               效解決,有關原住民族律法或公共政策與事務之疑難雜症。

                    至今有些國家法制讓原住民族無法充分體認,就如原住民族耆老 Angay(2001)口
               述:「A kaenen hau ko holic,a tangtangen hau ko holic,ira ko holic ma-haen to ko orip no
               misayiencuminay,aita to ko patirengay to niyazo kiya maorip ko binaulan nomita……  」〈法
               律可以吃嗎?法律可以煮嗎?法律若有用,為何我們原住民族到現在仍然無法逃離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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