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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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重建與文化重建,但遷村及未來的生活安定計畫,幾乎全由慈善團體與私人企業認
養,且目前作法僅止於提供住家需求的滿足,對於族群部落文化再生能力的培養,欠缺
積極的規劃。如此的遷村計畫,極有可能造成原住民與祖靈土地更為疏離,導致原住民
傳統與自然山川共生的人地關係更加支離破碎。根據過去的經驗,我們擔憂政府及慈善
團體主觀的想像與價值判斷,不但無法提供原住民家園重建的積極動力,反而因其錯誤
的文化解讀與認知,加速原住民部落的崩離與解體。
從全球環境變遷的角度來看,在森林保育中確認原住民角色的討論在國際間愈發受
到重視。在剛結束的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中,「降低開發中國家毀林及森林惡化所導致的
碳排放」(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REDD)是各國討論的重要議題。澳洲、法國、日本、挪威、英國和美國已經
決議要拿出總計三兆美元的經費來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森林保育。然而,森林保育執行
和碳量的交換方式,以及碳權相關的再生經濟收益將如何與相關社群分享、森林保育推
動過程中如何確保原住民的基本權益等等,都有待國際社會進一步的努力。台灣作為國
際社會的一份子,自然不能忽略對國際重要議題的參與和關注,尤其在災後重建的議題
上,有必要回應國際社會在氣候變遷策略中對原住民角色的期待。因此,本文認為災後
重建不僅需要考量族人生命財產的安全與國土的復育,更需要顧及文化的傳承、部落社
會的完整與族人發展的意願。國土保安、山林監測與原鄉發展,應是相關論述與實務操
作的重要命題。
二、研究範圍及對象
魯凱族分佈於臺灣中央山脈南段的東西兩側,四周有排灣族、卑南族與布農族的勢
力環伺,長期以來各有消長,族群關係多元複雜。最早提出「魯凱族」的是移川子之藏、
馬淵東一、宮本延人(1935),他們在「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之研究」中,首次將魯凱
族從排灣族中獨立出來。在此之前的人類學者,多把魯凱族涵括於排灣族或另名為查利
先、薩里森或澤里先族(tsalrisien),直到移川子之藏等人依據口傳神話與系譜的追溯,
將魯凱與排灣兩族分立,並以「魯凱」一名取代「薩里森」的稱謂後,魯凱族的稱謂才
大致定型。後續學者大體上也依循這樣的分類,認為儘管排灣與魯凱兩族在體質、社會
組織、百合花與百步蛇信仰方面極為接近,但在語言、祭典、埋葬方式與繼承制度上仍
有顯著差異,兩族應分別獨立(衛惠林,1963、1965;李汝和,1972;許木柱、李壬癸、
楊翎、王長華、潘英海、詹琪芬,1995)。
目前的魯凱族,依地域、語言與文化的不同,大致上可分為下列三群:
(一)大南群,亦稱東魯凱群:主要居住於臺東縱谷南端西側由呂家溪與大南溪兩溪匯
落」集體為溝通的對象。這樣的規定,原住民團體擔心未來恐遭政府以各個擊破方式,化整為零,與居
民一個個簽訂同意,或是與部分代表人士取得「共識」推動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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