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6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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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



                    本文並沒有針對 Lin(2007)的所有論點全面評述,僅針對與集體權行使直接相關的
               部分進行反思,因此不能據此就認定該文對《條例》的質疑完全沒有道理。但至少就本
               文所處理的部分,最後可以看出,類似立法雖然會遇到一些麻煩,但並非完全沒有解決
               空間。就原住民族權利的本質及其正當性基礎而言,那些麻煩更不應該成為障礙,去解

               決這些麻煩反而更能體現大社會對於族群正義的嚴肅態度。或許真正的困難不在於立法
               技術或族群正義論述,而在於族群政治的運作中,權力仍是赤裸裸的社會動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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