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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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陳榮傳 主任
報告人各會來賓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午安,但教授的報告雖然我們沒能看見他
的整篇文章但是從他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一個人類學者他從人類學的角度
在看我們一般的財產權的角度顯然會和我們法律學者不太一樣,最近我被一個標
題所吸引了,Awi 跟我說他是賽德克˙巴萊族,那我就看這個電影的看板他特別
提到說: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屈膝卑躬,那我就讓你們看到野蠻的驕傲。
文明和野蠻的中間也許我們不要用任何的價值去判斷至少我們看到兩個不
一樣的文化兩個不一樣的習慣兩個不一樣的價值,在剛剛的報告裡面我們看到幾
個非常鮮明的例子,貨幣和豬隻之間的差別我們看到在人類的角度來看這個財產
權他也許還是人的關係,是他和人之間跟這種社會的連結,那麼用財產的形式來
表現,用這樣的角度來看我們今天的台灣原住民的法律關係,有幾點非常值得我
們去注意。
第一個是我們看到原住民的社會裡面,經常讓我們看到的感覺是對外面的社
會的不滿意,對判決的不滿意,對他的也許是財產的失去或者具有傳統的權力的
流失的不滿意,所以我覺得從我們現在的法治發展的角度來看呢,我讚同剛才幾
位先進的看法,也許不只是找回原民的名字,我們更要找回過去的文化的面貌,
我們要找回過去在我們原民社會裡面的規範,找回他的規範當然不代表的是找回
舊的規範我們可以回復到過去的社會的原狀,因為我們從剛才的報告裡面大概已
經可以了解過去的環境經過日本人的統治我們一歩一歩的退縮,過去我們用傳統
用我們的習慣去穩固的家園這樣的界線已經不斷的被,先被日本的法律認為他全
部歸國有,不在能夠維持他的本來的面貌,歸國有之後到了 1945 年之後中華民
國政府也許還是延續過去的日本政府對我們原民部落的看法,因此不斷的被衝
擊,但我必須說的是,這些的轉變也許我們以現在角度要重新回到部落去做田調
要去了解我們部落有什麼法律,或者我們部落應該有什麼法律的時候,我們不得
不去注意到剛才我一開始所說得這個電影裡面也許文明和野蠻他不是對立的,而
是一個交流的過程,在這個交流的過程裡面很多過去的面貌他已經改變了,已經
改變了這個面貌也許我們現在儘管我們在提原民的權力的時候,我們也許是站在
國家法的角度來做爭取,不過就我提出一個看法就是說或許是我們的原住民族他
希望能夠還我河山還我大地的這種運動,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看到的大家習慣的
還是你要給我們所有權要給我們有獨立自存的權力,他要運用的是現在國家法裡
所提的觀念創造自己新的可能性。
在過去我經常會提醒以我們現在對所有權的觀念來說,他其實基本上建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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