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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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發法通過後原民台語言政策之推展與實踐─原民台族語新聞的展望及建議 9
肆、報告總結
一、族語新聞發展涉及原民台定位
孫大川(2000):「語言文字載有一個民族的記憶和圖像,乃是一個民族歷史、文化生命之所繫,更
是民族認同的基礎」
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2002):「母語是原住民的身分證」、「母語滅,族群亡」。
夷將‧拔路兒(2007):「對原住民族來說,語言的存在與否不僅代表著集體生存的指標,語言的地
位更是象徵著族群之間的權力關係是否平等。」
由上述現任或前任原民會主委的主張中我們可以了解,「族語復振」工作對台灣原住民族的重要性
及其具有的歷史意義。但是「族語復振」,是成立原民台最重要的任務嗎?如果是,那麼目前原文會對
於族語新聞的資源投注及其部門的位階設置,顯然是不夠的。如果「族語復振」只是原民台的眾多任務
之一,那麼族語新聞該投入多少資源,顯然並沒有明確的規範。目前看來,族語新聞存在的最重要目
的,只是幫助原文會達到「法令規定的族語比例」而已,即使語發法規定族語節目不得低於原民台年度
總時數比例 50%,「族語中心」也將成立了,但是「族語使用不得低於 50%」,似乎只是族語主播或族
語老師的責任,族語新聞仍然沒有受到原文會實質的重視,而「說族語」或「學族語」,也沒有在原民
台形成一種風氣。於是,在原民台出現一種吊詭的情況,就是大家都知道「族語復振」很重要,但是那
似乎只是一種束之高閣的族群「精神象徵」,實際上,原民台真正付諸實施的具體作為並不多。這其中
的主要問題,牽涉到原民台的定位和其資源的分配。
為了彰顯原住民族之主體性,最完美的呈現,就是「全族語發音的原住民電視台」。但是,以客家
電視台而言,其族群語言只有一種,而原住民族官方認證的有16種,各族都不相同,因此要發展為「全
族語發音的原住民電視台」,目前有實際運作上的困難。光是16族的族語使用及在電視上的露出比例,
要如何做到公平,就是一個大工程。況且,即使是「全族語發音的原住民電視台」,仍然必須透過翻譯
為其他族語、國語、中文字或羅馬拼音文字,其他族群才能聽得懂或看得懂,這又是另一項大工程。另
一方面,是否轉向「全族語發音的原住民電視台」,也涉及到原民台的定位,到底是「專門給原住民收
看」,或者「觀眾主體是原住民、但希望吸納更多關懷原住民文化的漢人觀眾」?如果是前者,就不需
要考慮原住民以外的觀眾;如果是後者,那麼保留部份國語發音節目及中文字幕仍屬必要。同時,如果
「族語復振」只是原民台眾多任務之一,廣播、學校、社區、線上教學等,都會分擔「族語教學」工
作,那麼原民台被設定扮演的角色,就不是「族語教學電視台」,因此族語新聞自然就不會分配到比其
他部門更多的資源。但是,這其實是互為因果的事,原民台族語新聞部門不被重視、學習族語沒有形成
實際的風氣,那麼「族語復振」工作就會做不好。原民台是原住民族指標性媒體,如果連原民台內都不
重視族語部門和族語發展,員工也沒有學習族語的動力,那麼我們又要如何指望「族語復振」能真正成
為社會風氣,而不是考生為了應付族語認證考試才有意願學族語呢?
二、族語新聞只是「一個象徵」?
如前述,由於原住民族有 16 種認證語言,所以,族語新聞的產製如何做到公平,是個難題。按理
來說,觀眾人口比例最多的阿美族(206,813 人,佔比 37.2%),其族語露出時段,也應該佔有全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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