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4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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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八屆     原住民族與國家法治研討會論文集



            便到了晚近,為落實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布實施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2 條有關之原住民族地方通行
            語,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2017 年 10 月 12 日仍係公告此 55 個鄉(鎮、市、區)公所未來可依公告的地方

            通行語,推動原民語言。又在這 55 個鄉(鎮、市、區)公所中,具 3 種通行語有南投縣仁愛鄉等 5 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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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具 2 種通行語有新竹縣五峰鄉等 9 個地區,具 1 種通行語有新北市烏來區等 41 個地區 。


                                參、文官制度在原鄉:「大同小異」現況


            一、大同:無差別的原鄉文官制度


                 地方自治,於中華民國憲法固然有專章予以明文保障。惟必須務實理解的是,該憲法制定的時點乃
            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潰敗而遷台之前,整個地方制度乃以廣土眾民的大中國為前提而設計,而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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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凍結者,並非整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 ,地方自治如何推動,變成為主政者一大問
            題。輔以省籍與政治角度加以觀察,如學者剖析,中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建立中央政府之後,外省人控

            制中央政府,為安撫本省人,並塑造「民主」外觀以爭取美國等西方陣營支持,從 1950 年就以直接、
            普通選舉的方式,選出地方行政首長,即縣市長、鄉鎮長,以及地方民意代表,即縣市議員、鄉鎮民代
            表。1954 年以後,再以同方式,選出省議員。而當選者,絕大多數為本省人。然而省級的地方行政首
            長,以及後來的臺北、高雄兩院轄市行政首長,不由民選產生,而是由中央的行政院指派。且由民選產

            生的縣市長,其人事權、財政權大幅受到省政府節制,鄉鎮長的職權更有限。這些制度上的安排,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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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而言,就是讓以本省人佔多數的地方公職及民代,僅能擁有很有限的政治權力 。綜觀 1950 年代
            以降的台灣地方自治實況,可謂破綻處處,學者常稱為「監護型自治」或「半自治」,指中央政府掌握
            大權,地方政府則有三缺:缺人、缺錢、缺權;地方政府被定性為不完整之公法人,其與上級政府間就
            地方自治監督有關之爭議,並不能提起訴願、再訴願、行政訴訟或請求大法官為地方自治保障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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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訟 。


            8  「那瑪夏」這個區域,最早文獻上記載出於荷蘭時期的《熱蘭遮城日誌》之紀錄 cannacannavo(即卡那卡

               那富族),該族長老於 1648 年、1650 年、1654 年及 1655 年共四次出席「北區地方會議」的紀錄。日治時
               期改隸旗山郡六龜警察分室;當時稱做「瑪雅竣社」或「蚊仔只社」。1946 年 2 月成立鄉公所,隸屬於高
               雄縣政府雄峰區署瑪,又於 1948 年改為直隸高雄縣政府瑪雅鄉,1958 年瑪雅鄉改名三民鄉,2008 年改名
               那瑪夏鄉。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網站,網址:http://namasia.kcg.gov.tw/? zone=page2_01.php(2017 年 10
               月 15 日)
            9  就過程而言,則有 2009 年 4 月地方制度法修正後,2010 年 12 月的「五都升格」使得直轄市轄區內原住民
               鄉鎮成為市政府的派出機關。後於 2014 年再度修改地方制度法,將山地鄉改制的山地原住民區「恢復」為
               地方自治團體的法人地位之插曲。
            10  自由時報,〈55 公所原民「地方通行語」公告了〉,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
               news/2220153(2017 年 10 月 12 日)
            11  薛化元,〈一九五0、六0年代官方改革主張的探討—以總統府臨時行政政策改革委員會的地方自治建議為

               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 21 期(2004 年 5 月),頁 237。
            12  王泰升,〈臺灣憲法的故事:從「舊日本」與「舊中國」蛻變而成「新臺灣」〉,臺大法學論叢,第 32 卷
               第 1 期(2003 年 1 月),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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